大职场已经空了,而离去的人并不是像平常一样回到酒店休息,而是很迅速的投入到魔都各大商场里,找到卓玛合作的商铺开始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努力。
什么目的?
当然是最后那一个留在魔都的名额。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亘古不变的真理到任何时候都不会有错,从他们离去时看彼此的目光就能注意的到。
我们从沈阳来的这一团体,将不再是一个整体,彼此,都成了自己前进路上的阻碍。讽刺的是,仅仅是因为凌锋抛出的那句话
他是我在魔都的对手,甚至我都会觉着,如果没有安默,他都不会把我当做对手,更不会费尽心思地做这些事来拉拢人心。
因为他有这个资格,一个将我这个小人物玩弄于鼓掌之间的资格。
愤恨吗?不可否认会有这样的情绪,因为人区别于动物,是在于人有思维,会思考。每个人都是自私的,都会想着事情按照自己所想的那般发展,每当有点不顺心的时候,都会感到烦闷,尤其是在对手面前更是如此、
有股无名火在心底蔓延开来,看着凌锋不住冷笑。
安默发现了我的异常情绪,轻握住我的手,很显然,她是在告诉我她在,一如既往。
感受手中传来的柔软,像是一股热流从心脏流到了眼眶,一抹湿润,由然而出。
现在不是感动的时候,现在,我要反击。
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小心眼的男人,从来不会让仇隔夜,既然凌锋已经向我开始了报复,那我就一定要反击,这是态度,一个告诉所有人,我并不无能的态度!
见我跟安默还坐在原地没有行动,凌锋皱了皱眉,微笑着走到安默面前,柔声道:“他们是他们,你是你,这几天好好休息。”
这个态度让我很不喜,就像是吃着热气腾腾的包子,突然发现里面有只死苍蝇一样。
“腾”的一下站了起来,站在安默前面,隔绝了他们,笑道:“我跟安默呢既然来到这里,就是我们沈分指派学习的,凌总你一大忙人还有空来关心她,十分感谢,但我们的工作该做还是得做的,省着到时候有人闲言碎语的攻击我们家安默。”
凌锋脸色很差劲,如同深熟的猪肝一样,他眼神戏谑的看着我:“我跟她说话,有你什么事?”
耸了耸肩:“确实没我什么事,但是有人记吃不记打,可就怪不得我了。”回头略显深情的凝视着安默,淡淡道:“是吧,宝贝。”
那叫一个肉麻,甚至有一瞬间我都觉得,我跟安默就是处在秘恋之中的小情侣,但不可否认,效果是很好的,凌锋更加气愤,偏偏这种愤怒他还不能表现出来。
安默是谁?
抛开她是被他辜负的爱人这点不提,她还是这家公司的千金小姐,说句直白的,凌锋还能不能守住这份福利待遇都很好的工作,全是安默一句话的事。
所以,无论他怎么愤怒,怎么想整治我,都必须估计到安默的感受。同理,这就是我在短时间之内想出的应对之策。
不可否认,无论是职位,权术亦或是在卓玛的资源,我都跟凌锋差了几条街,那么我唯一的优势就是安默。
很多人都看到了我因为安默痛揍凌锋的那个场景,必不可免的,在他们心里我就是卓玛大小姐的男友。凌锋他不可能知道内情,所以在他心里同样会这么认为。
这叫做借势,借助安默在卓玛的影响力来跟他斗。
很不光彩,贵在有效。
凌锋只要有顾忌,安默只要不说出实情,我就有资本跟他斗上一斗,并且会有很大可能在事业上教训他。在他擅长的领域来摧毁他,这将是一件多么有快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