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虫虽然年轻,却是高手,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一流高手。敢说他不是的人,很可能会被无数人用唾沫星子活活淹死。一个还没有学会走路就先学会了拿剑、在总角之年便已能凭一把木剑战胜寻常初悟、更早早地学会了天道十三剑前十二剑的武道天才,不论你从哪个角度来看,丁小虫都是绝对的天才高手。就连天道剑圣都曾亲口承认,如果只比剑术不拼境界内功,不过弱冠之年的丁小虫已完全有资格跻身江湖绝顶剑客之列。
可这样一个高手,居然被人用无比随意的一刀便险些夺去了性命,这怎能不让叶青衫咋舌?
在他的印象里,小楼的四位高手里武功最高的是素雪公子梁素雪,其次是欺天灵狐安史子良,再次是血面桃花谢七娘,人踪灭万靖只是敬陪末座而已。这不是叶青衫的判断,而是岳之南的结论。岳之南的结论是不需要质疑的,就算不考虑他在武道上所达到的高度,他也是唯一一个与这四位都亲自交过手的人。
而丁小虫的话更不用怀疑,尽管他平日里看起来为人十分四海,举止也有些轻浮,可骨子里他也是个无比骄傲的年轻人。骄傲的年轻人通常都不太愿意承认自己的惨败,尤其在一群同龄人面前。除非他败的真的很惨,惨到他需要用自嘲来转移内心的痛苦,因为与这样的一次惨败相比来,同龄人的嘲笑似乎都变得容易接受起来。
丁小虫甚至已经没有再次面对万靖的勇气!否则以他的个性,绝对说不出让叶青衫救回自己的救命恩人这种十分丢人的话来。
“你出了几剑?”叶青衫不希望看到一个意兴消沉满脸颓然的丁小虫,同为剑客,他能够理解此刻丁小虫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和不甘。
“六剑”丁小虫感激地笑了笑。他明白叶青衫的意思——他会十二剑,却只出了六剑,换句话说,他不是没有击败万靖的机会,毕竟他还有六剑未出。当然,丁小虫更知道不论是他自己还是叶青衫都明白,这种想法只是一种无比委婉的安慰和十分天真的幻想罢了——如果六剑都敌不过对手随意的一刀,那么再来六剑、六十剑,结果也不会有太大不同。可幻想总比绝望要好,因为幻想往往意味着还有希望,哪怕再怎么渺茫。而绝望就真的什么希望都没有了。
“你打算怎么救?”林秋蝉突然插嘴道,“你刚才听到他的话了,我们与他的实力只是相当,你如果没有代天杀生剑和自他那偷学的至杀剑,甚至还不如我们。就算你已参透了两道藏锋剑意,也没有办法从万靖的手中救出鱼盼盼的。何况还有个安史子良。”
“我的剑是用来杀人的。”叶青衫微微一笑将得自红蝎子的钥匙抛给林秋蝉,转身向门外走去,“救人,不需要剑。”
“好,你去救人,我帮你寻剑。”林秋蝉哈哈一笑,那一直沉默不语只是侍立在侧的酒馆老板却已然领会,躬身行礼后便悄然无声地退入后厨。不多时,酒馆后厨便隐约响起阵阵破空而去的风声。
叶青衫没有向丁小虫询问万靖与安史子良所在,因为毫无意义。如果他们二人要躲,丁小虫受伤赶来酒馆的这段时间已经足够二人带着鱼盼盼消失得无影无踪。
可他们绝不会躲。
高手有高手的尊严,不是什么人都能像岳之南一般迫使他们这样的绝顶高手屈服的。他们已经在小楼里“躲”得太久,好不容易重出江湖,他们怎么还会躲?
所以他们一定在王楼。
因为王楼有项州最美的女子最好的酒。
而安史子良贪花,万靖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