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了修罗香的叶青衫一定会杀人,但不论他在接下来这七十二个时辰里杀多少人都没有任何意义。可他又不能不杀,因为修罗香的效力除了那只紫砂壶冲泡的茶水之外,只有鲜血和人命才能化解。
谈老板是一个做事追求“完美”的人。可这一次,这个曾让他收获了无数赞誉的行事风格却偏偏让安史子良哭笑不得——谈老板不该为了追求完美而毁掉那只以无数活人鲜血包浆的紫砂扁虚壶。否则自己只要及时替叶青衫解掉修罗香,自己原本的计划依然可以顺利进行下去——
借宋承嗣的那些布置和将鱼盼盼“送给”宋承嗣并送走两人来激怒叶青衫,然后暗示这一切都是出于青风的授意,让叶青衫从此记恨青风,再然后,自己什么也不用做,就可以安心地等待叶青衫主动找上青风,以青风人的命来砥砺自己的剑了。叶青衫或许不喜杀人,但杀死那些夺走了鱼盼盼的青风中人,想必他是不会介意的。
可惜自己这只欺天灵狐也会有失手的时候。好在也不算完全失败,至少步云宴已成功吸引了世人目光,没有多少人能在这个时候留意到那些“并不起眼的小事情”的。
至于天玄四座那边,呵,想必此刻长孙慕云已经被姚含曦的态度弄得一头雾水了吧?他一定想不到自己已经将整个项州都拱手让给了姚含曦。等到自己带着六龙会远走乐陵,回到承天峰的长孙慕云哪怕以最为客观中立的措辞将一切如实禀报,长孙无咎少不得会怀疑六龙会是出自姚含曦的手笔,并从此对刀王门心生猜忌甚至抱有强烈敌意了。
聪明人就是这点不好。总是喜欢想东想西,把一件本来很简单的事情想复杂,或是出于谨慎而习惯性地抱着恶意去揣测别人的心思,“做最坏的打算”。
安史子良相信以长孙无咎的头脑,最终一定会明白自己瞒天过海和挑拨离间的用意,也从没指望能瞒对方一辈子。人贵有自知之明,活到他们这个岁数的人,没有谁还会和少不经事的年轻人一样常常目空一切自命不凡。大家的斤两彼此无不心知肚明,都是成了精的狐狸,谁把对方当蠢货,谁才是真正的蠢货。
但在长孙无咎醒悟之前,安史子良知道自己总算是有了一段时间来进行后续的布置,梁素雪那边已经有些不耐烦了,而老黄如此果断迅速地重返江湖,也让这只欺天灵狐感受到了压力。像老黄这样的人,哪怕孑然一身也有着足够的能力去影响整个江湖。更何况安史子良始终不相信老黄的身后会没有一个如同青风一样神秘而强大的势力。一个没有根脚的人,绝不可能成为能与岳之南并驾齐驱的绝世高手。因为这世间能与岳之南比一比天资的人已是凤毛麟角,而岳之南还曾是青风之中除青妖之外地位最为崇高的三魂之首幽精,在武道的修习上有着无人能及的绝佳条件和丰富资源。
穷文富武的老话不是没有道理的。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人,哪来的力气去锻体?哪来的闲情去沉心?连锻体沉心都做不到的人,凭什么初悟知弦然后入灵犀洞明乃至最终破洞明而入道?更不要说用无数价值练成的珍宝灵药来迅速提升功力,以求在有限的寿数里尽可能登上武道更高峰了。
叶青衫就是最好的例子。他的天资之出色,即使比起岳之南来也不遑多让,一个几乎全凭自学自悟就能在弱冠之年有这等实力的人,寻遍江湖也找不到第二个。可因为岳之南从不指点,也没有为他提供任何资源,于是他也只能有如今这种高不成低不就的程度,以至于不得不“委屈”的和丁小虫那样的人平起平坐。在安史子良看来,如果叶青衫从小便能有丁小虫那样的习武条件,时至今日,那丁小虫连给他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自己还是要加把力啊。
一念及此,安史子良不禁暗暗对自己说道。时间已经不多了,如果不能让叶青衫在最后的期限之前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自己这张老脸该朝哪放?一辈子就真心实意地对人许了这么一个诺,自己说什么也不能搞砸了。
“来人,让宋承嗣去账房提足银子,再挑些人给叶青衫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