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单位,有这样一个潜规则。
所有没有设计的量,都是可以做手脚的。
这一点,九成九的领导班子都明白。
像这种河道填筑,这个方量完全没有给定,也没有设计量,就像一个未知的无底洞,谁也不知道他肚子有多大。
项目部领导得到的工程量,就是现场上报上去的,现场上报的量,就是实际的量。
领导不可能亲自下来给你测量这个方量是不是正确的,他们也不会这样做。
对于这种没有设计量的项目,很容易做手脚,区别在于,谁胆子大,做的手脚狠。
还比如说,征地的时候,有一片树苗,按照要求,一颗树苗是二十块钱,领导一句话,把树苗的数量加一百颗,或者更多,至于这部分增加数量的钱,直接进了领导的口袋。
这种事情,在工程单位,可谓司空见惯。
不然的话,谁都削尖脑袋往领导岗位挤干嘛?不就是为了钱吗?
在铁路三十一局,有这样一个人,他为了当上副经理,把自己的一套居住的房子卖了,然后用卖房的钱,贿赂领导,最终当上了副经理。
因为这事,他媳妇还差点和他离婚。
可当他坐上副经理位置之后,三年时间,他又买了一套更大的房子。
由此可见,哪怕是一个副经理,只要你想弄钱,随处可弄。
在工程单位,像挖基坑之类,填筑便道这种事情,都没有一个具体的设计量,完全可以做手脚。
这些手段,都是下面的小人物使用的办法,到了上层领导,他们也有他们的捞钱办法,手段之绝妙,令人惊叹。
舒城算是身有体会。
就比如说项目部经理吧,当下面的技术员把现场结算的实际数量,上报经理之后,这个数量,肯定比合同上的数量要少。
因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在设计的数量上,加上一定的系数,以防往后出现超合同结算的情况。
项目经理为了光明正大的拿钱,他会在结算单上,将结算的数量改动,当然,其他是这些改动的数量,都不会超过合同的数量。
至于比实际结算数量多的这部分量,经理直接从施工队那边拿钱。
也就是说,项目部把这部分施工队没干过活的钱,给了施工队,项目经理再从施工队手中,拿走这部分钱。
这样一来,哪怕上级领导来查账,也很难发现其中的猫腻。
即便要查,也捆那女婿,因为很多施工的工程,都是隐蔽工程,施工之后,都被钢筋混凝土浇筑在里面,不破坏建筑,你根本无法知道内部的情况。
这也导致要细查起来,及其困难。
这种办法,是一种比较安全,风险系数比较底,而又被大部分经理使用的办法。
对于项目经理的想法,上级领导也很清楚,比较他们都是从项目经理走过来的。
为了杜绝这种情况出现,不少公司领导规定,合同数量,比设计数量,不能超的太多,这也变相的控制了项目经理的贪污。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国人的思想,是及其强大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对于魏建这种,通过走量给工点的员工发福利的情况,还真很少见。
一般的领导都是中饱私囊,至于其他人,滚几巴蛋去吧,他管你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