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科幻灵异>新流氓丁逸> 第三十九章 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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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刑事拘留(1 / 2)

 那警察看出他神色有异,虽然不知道他心里的想法,但也觉得他思想有波动,这对于在外面负责看管丁逸的他们来说,显然是个不利的情况。忙宽慰他道,“你不就捅了他两刀嘛,应该问题不大。上次有人跟人打架,被捅了十几刀,肠子都流出来了,都没死。他只是挨了两刀,又很快进医院了,抢救及时,肯定不会有大问题。”</p>

另外一个警察听他这么一说,心有灵犀,也说道:“是哎。再说他们打你在先,就算是你捅伤了他,他们也是有过错的。我们带你来验伤,不就是来证明他们有过错嘛,验伤报告,也会作为一个证据,这个对你来说是有好处的。退一万步,就算你把他捅个重伤,我看最不济也就是个防卫过当嘛。还能把你怎么样?”</p>

虽然知道这两个警察的话是宽慰他,但丁逸心里多少舒服了一些,暂时放弃了逃跑的打算。</p>

“你们看像我这种情况,会怎么判?”他问道。</p>

“这可很难说了。一个要看你的伤势怎么样,另一个要看他的伤势怎么样,还有一个,要看法官怎么认定。打个比方,如果验伤报告下来,给你定个结论是重伤,给他定的结论是轻伤,法官再判你正当防卫,那你肯定没事,当庭释放都有可能。”</p>

丁逸也知道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自己虽然全身伤痛,但自己也知道远没达到重伤的标准。除非通过检查现,自己某个器官被他们打得坏了,要摘除了,那还差不多算是重伤。但这一点他既不希望会出现,估计也不会出现。</p>

而那个小安,怎么看也不像是轻伤的样子。小腹挨了三刀,血流了一地,立即就送到医院抢救,现在还生死未卜,如果这只是轻伤,那重伤的人岂不是要终生残疾才算得上?</p>

看来这警察的话也不可信,为了安抚自己,尽拣些好听的说。</p>

“最坏的可能呢?”丁逸问。现在当然要知道最坏的可能性,到时候再想对策。</p>

“最坏的可能?”那警察反问了一句,心里又掂量了一下,觉得不能跟丁逸实话实说,如果跟他实话实说道:“最坏的可能是拉出去枪毙。”那自己真是大脑有屎了。</p>

因为这句话,这个丁逸说不定马上就会跳起来暴起伤人,瞅机会逃跑。就算他最终跑不掉,也至少会给自己、同事和其他无辜群众的人身安全造成潜在或现实的危害。事后长官要是查问起丁逸伺机脱逃的原因,得知丁逸是因为自己的一句话:“最坏的可能是拉出去枪毙。”那长官一定会气急败坏,说不定掏出枪来立即把我给枪毙了。那警察想。</p>

他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我觉得,既然这事已经出现了,那就只能坦然面对。你捅了他,没错,但他们打你在先。所以就算要上法庭,法官在量刑时,也会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p>

这些话多少起了点作用,丁逸没有了暴起伤人的理由。他长叹一口气,低下了头去,又开始后悔起来。在他心里默默重复的几句话就是:“我为什么要和谢薇生关系呢?我为什么要带刀出来呢?我为什么在挨打之后要追上他们呢?我为什么追上他们后还要捅他呢?我为什么捅他的时候不捅他屁股要捅他小腹呢?我为什么捅他小腹捅得那么深不捅浅一点呢……”</p>

如果有足够的时间,或许丁逸能够就他自己的事迹写出一部宏篇巨著:《新十万个为什么》。</p>

检查结果出来据说要等上几天。他们回去时已经接近中午二十点了。丁逸又被送回到留置室。</p>

不知道早饭是没有送还是丁逸出去验伤的原因,丁逸没有吃到,所以他并不知道所谓的牢饭是怎样的,但中午送来的饭终于让他见识到了——简直是难以下咽。</p>

一碗水泡饭,里面漂着几片白花花的肥肉,丁逸看着就泛起一阵恶心。</p>

就算是喂猪,用这种伙食来喂,也涉嫌虐待动物啊,太不人道了。他想。</p>

但他的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起来,再不吃点东西可能就要饿晕过去了,他犹豫再三,终于压抑着自己的恶心,将肥肉挑了出来,撇在一旁,闭着眼睛吃了几口。</p>

吃了几口,大约吃了一半,他终于吃不下去了,他将饭碗推在一旁,躺在床上想着心事。</p>

警察们怎么不来了呢?他们会把我怎么样?难道就这样一直关着吗?关在这房间里?</p>

丁逸对这些程序并不太懂。他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样进行。但如果要判刑的话,听说是要坐监狱的,应该不会再在这里呆着了,这里是警察局。</p>

但坐牢前,必须经过法院的审判,审判后如果有罪,才能被关进监狱,如果无罪,就会当庭释放。审判前的这一段时间,我会在哪里呢?继续呆在这留置室里?还是其他地方?</p>

会不会让我回家呢?等到法庭宣判的时候再去听候判决?</p>

如果让我回去的话,我一定会想方设法找到那个小安的家人,无论赔多少钱,一定要把这件事摆平。相信爷爷会为了让我得到自由而不惜代价的。</p>

丁逸的这种想法说明了他对法律知识的无知。这也难怪,他学的专业并不是法律专业,也从来没有过参加法律从业资格的考试,一有时间就想着以大量消费的方式为祖国的p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根本无暇顾及法律知识的研究,因此他对这些法律程序确实也不太清楚。</p>

丁逸的认识错误主要有两点:一是他所犯的事,可以归类为“故意伤害”案,这种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进行起诉,这类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并不重要,无论被害人的意愿如何,公诉机关都会向法院进行起诉的。即使小安受伤不重,他本人也宽宏大量地原谅了丁逸,家属也同意不再追究下去,丁逸还是无法逃脱被起诉的后果;第二个错误是在开庭之前,通常来说,警察机关是不会放他回去的。以他这种恶意报复伤人的行为,取保候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p>

但丁逸却并不知道这一点,所以不懂法律也有不懂法律的好处,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法盲丁逸想到通过自己的努力有可能使事情向好的方面展,他的心情多少有些好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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