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哥,它的你的通灵兽,这只狗也太……”看到眼前这只所谓通灵狗,白同学有点傻眼,没见过这样的情况,也实,这只狗看起来极差。
极差的意是外表,这只狗瘦骨嶙峋,伤痕累累,毛皮脱落,身上散发难闻气味,最大问题是状态,它反应迟钝,摇摇欲坠,看起来奄奄一息,好像命不久矣。
找这样的通灵兽,不仅不能提供帮助,反而会响自己吧。白同学非常不理解,为么他会找这种通灵兽?
“是啊,它状态很不好。”李谦明没有嫌弃它,甚至一把抱住它,泪眼婆娑,情绪竟然有些不稳,他似乎用了很大力气压制住悲伤。这么久了,白同学第一次见他伤心难,竟然是对一条狗,无法理解。
“明哥,你们以前认识吗?”见他这样伤心,突然意识到一人狗之间应该有么关系,宠物吗,有点好奇,追问一句。
“不认识。不过它让我想起了我曾经的伙伴,也是一只狗狗,那些年都是它陪着我。”
李谦明颤抖的手,带着情地抚弄狗背,抬头看向远方,绪穿过万里江山,目里映照出从前的岁月。
有些事,他没办法开口,那是涉自己最核心的秘密。
时荏苒,一转眼已经十四年了。
因为道,所以恐惧。
他是在一次醉酒中穿来到这个,一睁眼,就成了一个婴儿。
睁眼看,房间里金碧辉煌,看来是一个好人家。
这次投胎不错啊。
带着记忆穿是好,拥有天优势,可是他那时只是一个没有力量的婴儿,两个力量体系不同,前记忆没办法提供多大帮助,但是副作用缺不少,不仅不易融于这个,还由于道婴儿脆弱性,常常到恐惧,生怕一不小心就挂了。
很遗憾,和前一样,这个的他也是平庸之辈,没办法修炼内力,成为练气武者。
唯一有点骄傲的是,穿重生,带着所谓前记忆,但是并没多大用,只能命而已。
随着年纪长大,记忆来模糊,前就好像是一场梦。
记忆当然有好处,至少从小就能分辨好坏善恶。
这次投胎实不错,成为部落王的后代,也就是他是一个王子,不过因为天生不能修炼内力,并不得宠。
权力的游戏是福祸相依,和电视里是情节一样,王的家庭总是带着天生的阴谋和争斗,为了争权夺利,无所不用其极。
李谦明出生不久,生母就莫其妙中毒而亡,他就成了没妈的孩子,生里没有芒。
使没有力量,就是一个废物,可是身份在这,依然当眼中钉,此后生死问题并未变。唯一庆幸的是,两记忆的他,成功地化解一次次危机。
终于,战战兢兢到三岁,那一年,他迎来人生第一个生死考验。
三岁那年,他遭陷害,到冰天雪地,直面雪域领主,白狼王。
他只有三岁,又不能修炼内力,白狼王追杀,不得不跳入悬崖。不是吃,就是摔死,后者只是看起来还有一线生机,于是拥有两记忆的他选择跳崖。
悬崖下面是森。
高坠落也是死。坠落之中,李谦明体会到死亡前的情绪巨大波动,那时候只有一个想法,下去。下面是森,落下来不是撞死,也是摔死。就在命悬一线之际,他的眼睛发生变化,眼睛出现一个勾玉。
漫画大招写轮眼开启。
借着写轮眼的明察秋毫,他成功地迫降,虽然伤严重,但是毕竟下来了。
然后,三岁小孩在森里乱转,命运地,遇到了野狗幼崽。
一人一狗!
那时狗爸狗妈力拼群兽而亡,只剩下幼崽,李谦明正好去找吃的,小狗睁开眼睛,就是这一眼,他们成为超种族和血脉的亲人。
动物的天性,第一眼看到的人就是可以依靠的人。小狗认定李谦明是亲人,跟随他走,不离不弃,李谦明同样无依无靠,就把小狗当精神寄托,于是他们一同行。
借助血轮眼,李谦明终于在方部落有了生存之力,至少饿不死了。
岁时,李谦明终于搞楚格局和自己身份,以家族。
他所在的部落是人血脉者,而他是箭神之孙后代,他所在家族之所以封王,是因为当时箭神孙投降部落。
那是一不堪首的。
本来拥有大好前途的箭神孙带着一万战士击部落兽人,谁道叛徒出卖,力战十万大军而围,最后为了不全军覆没,决定假投降,忍辱负重,图归国。但是,当时皇帝听说箭神孙投降大怒,灭箭神孙三族。悲剧就此产生。
不去了。
因此,箭神孙带着五将士在方部落扎,也不能家,这样一住就是年,故国已经灰飞烟灭,部落也换了多次大王旗,而这一只人血脉者却发展壮大,成为方部落唯一城市昆仑城的主人。
那时,昆仑城人口高达八万,是现部落十八王中人口最多的一系,人多力量大,也成为部落最重要的军事经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