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将手放到了蒙炎泽的大掌中。
蒙炎泽心头一动。
虽然阮青青模样儿不堪,不过这个女人,手感异常地好。
不管是在水里还是摸着她身上的某一处,或者此时她肉呼呼的手,感觉跟捏着一团棉花,柔柔软软的,十分舒服。
如果她能够改变一下生活作风,对自己的身体负责,规律起来,说不定,他对她的印象会发生改观。
阮凤凤看到他们两人手牵着手走出去,好似一对恩爱无畴的夫妻,心里的恨在无限地膨胀。
像罗小虎这样英俊超群的美男子,被阮青青这只猪给拱了,真是糟蹋。
瞧瞧他们一美一丑,一胖一瘦,搭配在一起,画风怎么看,怎么惨不忍睹。
如果罗小虎的手,牵住的是她白皙滑嫩的小手儿,以她的美貌,绝对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都怪阮青青,这只猪,抢走了原本属于她的白马王子。
对阮青青,阮凤凤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强烈恨意。
一路之上,阮青青眼尾的余光,时不时地飘落在蒙炎泽的身上。
她心里没有爱的人,不过被这样一个帅气逼人的男人牵着手,走进婚礼,怎么看,都是一件无上荣光的事儿。
即便众人鄙视她,厌恶她,可却干不掉她。
她喜欢这种感觉。
手心不自觉得抓得更紧。
蒙炎泽低眉间,一眼瞥见阮青青眼底的光芒,眼神幽深了几许。
因为古老叔没有什么亲属,婚礼宴请的都是村里的村民。
观礼的人,也都是村民。
蒙炎泽一路之上,牵着阮青青的手,往古老叔的家缓缓走去。
没有花童,没有浪漫的花瓣,没有大胸伴娘,英俊的伴郎。
他们举办的婚礼,简单又直接。
等他们抵达古老叔家,古老叔一双暮暮尘埃的眼,迸发出激动的光。
他坐在上位上,等待婚礼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