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一动不动的养着?”马六显然是没想到还这么麻烦,道:“做工可以不去,可是我叔叔的饭也得做啊,啥都不干不可能吧。”
柳雅一撇嘴,道:“买着吃呗,包子、馒头就着咸菜吃,或者买碗豆腐脑,你们两人凑合几天。等到你这手养好了,以后抡大锤都行了。比现在就急着干活,残废了强。再说,以前你这家跟个狗窝似的,也没见你怎么收拾。”
“以前是以前,和现在不一样啊。”马六说完,见柳雅把眼睛一瞪,顿时又有些蔫了。
说来也奇怪,他也是老大不小了,还是个混混,可是偏偏一见柳雅就害怕。明明面对的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吧,却偏偏比见着山里的悍匪都吓人。他总觉得把,遇着了歹人最多就是破财免灾,可是见着这位女侠,总觉得一个不小心就能没命了。
其实,这也算是马六的一个特殊的直觉吧。只有真正遇见过事的人,或是在外面混得久了,才能够真正感受到柳雅身上暗藏的那股子杀气。
柳雅见马六蔫了,冷笑一声道:“怎么办你自己琢磨吧,反正我是治也治了,药方也开了,心思也尽到了。实话跟你说,你这条胳膊,就是当初我给你留下的根儿,现在你改过自新了才给你治好了,我也算是和你两不相欠了。”
说完,柳雅就要走,马六赶紧跟出来送,一边带着几分讨好的道:“女侠,你别这样说。其实一直是我欠着您的,从你给我叔叔治病开始,我就知道念着您的恩情了。以后不管怎么说,就算是您不待见我,可以不理我。但如果您真的要是有什么事,比如在这安济城里遇到了泥腿不开眼的小混混,就告诉我,我马六还是仗义的。”
柳雅听了点点头,道:“行,一码归一码,你这几句话说的挺敞亮,像是个江湖人。咱们就算是交个朋友,以后我或许真的有事找你呢。”
对于马六这样的人,交的好了真的会有用,这点柳雅是很清楚的。这就好比做警察的还会在混混里找几个线人呢,世上真的没有绝对的黑、也没有彻底的白。
离开了马六家,走了一段路之后柳雅回头看了一眼,就见马六还站在门口,呆呆的看着隔壁的方向。柳雅估计着,那是小英家。不过,柳雅觉得自己已经够八卦的了,这件事能变成什么样她也没有必要继续管了,就扭头走了。
对于现在自己的改变,柳雅是有些吃惊的,不过心热络了,这些家长里短在柳雅看来充满了人情味,还觉得挺有趣。她是要好好的在人世间活一回的,总不能不食人间烟火吧,杀手的日子缺少的,现在都有了,还有什么可矫情的呢。
这城里唯一不好的就是有马不能骑。马车拉着货物进城,车夫也得下车牵着马走。听说这是规矩,以免车速太快撞了行人。所以每次一到城门口,叫进城费的时候,守门的官兵就会吆喝几声:“骑马的下马、赶车的下车。城里只能步行。”
这样的规矩倒是让柳雅更坚定了心思,觉得城南那边建个大车马店是必须的。因为这规矩是官府的意思,老百姓没有办法更改,自然就得想其他办法行个方便。如果有客商带着货物路过,完全可以把车马都寄存在城外,有专人看管着,他们自己进城住店,或是商谈好了生意再来叫马车进城。
路过安和堂的时候,柳雅又进去买了几副药,都是要制成药丸拿给秋影的。这是她看过医书之后自己研究出来的,能够快速恢复体力,秋影的身子骨底子好,现在开始训练了更要给她好好的调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