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香德里出来,夜里九点多了。
一顿饭吃三个小时,对陈凌而言确实太漫长了。可是没办法,人家市高官千金在吃饱之后非要品一下他储藏的红酒,他能小气巴巴的不给她品吗?在品红酒的时候,她又要和他谈人生聊理想,他能显出不耐烦的伤害人家纯洁的心灵吗?
都不能,所以一顿饭吃了三个小时……再加半。
九点三十分,夜色正浓。
陆心宜的兴致却极高,把车钥匙扔给陈凌后问:“陈凌,咱们现在去哪?”
陈凌只好提醒道:“陆书记好像让你吃了饭后就回家。”
陆心宜摇头,“我不想回家!”
陈凌暗里苦笑,可是我想回家啊!
陆心宜又道:“我还想跟你玩呢!”
陈凌嘴上没说什么,暗里却道,我可不敢再跟你玩了,万一玩出了火,谁负责啊!
见陈凌一直不说话,陆心宜就停下来问:“你不想和我呆一起吗?”
陈凌这下不敢再保持沉默了,“没有,你想去哪玩呢?”
陆心宜道:“唱k,嘣迪,酒吧,什么都可以,深城不是你的地盘吗?你安排呗。”
陈凌闻言,半开玩笑半认真的道:“那不如就去酒店吧!”
陆心宜身体颤了下,仿佛被吓到一样。
陈凌就暗里偷笑,看你还敢不敢?
谁知道过了一阵,陆心宜竟然低声应出一句,“太早了!”
这回轮到陈凌被吓一跳了,“啊?你说什么?”
陆心宜却不再重复了,没事人似的拉开车门,坐进副驾驶室里。
陈凌只好无奈的上车,驶了一阵,却还是忍不住问:“到底去哪?”
陆心宜还是那一句:“随你呀!”
难不成真的去酒店?陈凌真想这样问,可是他很清楚,有些人可以开玩笑,有些人是绝不能的,所以他就提议道:“那要不就去派拉蒙吧,那里可以唱k,也可以嘣迪,当然还可以唱酒!”
陆心宜点头,去哪儿无所谓,关键是和谁在一起。要换成开车的是汪镇民,这会儿她唯一的选择就是回家。
车行一路,很快到了派拉蒙ktv。
以往的时候,陈凌来这儿,第一时间就是进电梯,然后进三楼那间只为他一个人而设的黄金包房。
不过陆心宜既然想嘣迪,陈凌就只好领着她进一楼的迪厅。
幽暗的空间里,色彩斑斓流光异彩璀璨夺目的迷惘灯光剧烈闪烁着,同样带着迷惘的红男绿女在灯光下挤挤挨挨地疯狂扭动着放纵的身体,有一些还时不时的放声尖叫着。
拱着爆炸头的dj戴着单边的耳麦在调音台上,像得了帕金森综合症似的全身乱颤个不停,像极了一条白嫩的蛆虫扭动着瘦弱的身躯,一手在唱机上划动着,让这迪厅里的几百个喇叭发出既有节奏又震耳欲聋的声响,还时不时装人妖似的发出刺耳的几声呻吟,配合着厚重如雷般的音乐,让人怀疑周围的玻璃能撑多久不被震破。
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陈凌也早已经适应了现代人的生活,可直到现在,他也没办法适应这种地方。
所以在陆心宜进入舞池的时候,陈凌固执的没有跟进去,而是坐在了吧台边,叫了瓶啤酒喝着。
迪厅中的气氛因为音乐和人潮变得热闹与激烈,陈凌静静的坐在那里,看着各色打扮的男女,多少明白这些红男绿女为什么喜欢在这种地方流连忘返了,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你的大脑会处于当机状态,人也会陷于迷失之中,什么痛苦,烦恼,忧愁,悲伤……通通都会被撇到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