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笑了笑,指尖出现了命泉,弹出一滴,两滴!
月桂树更高兴了,他也感受到了。
“大哥,我也要!”嫦娥吃着金莲子,腮帮一鼓一鼓,还眼巴巴的盯着他。
吴天脑海中浮现出小白兔吃东西的可爱样子。
“好,都有!”吴天的眼神更柔和了,带着宠溺。
月桂树下,三人喝着月露,看着桂花一朵一朵飘落。
说着轻松的话题,画面唯美,岁月静好。
这里与世无争,这里岁月静好。
吴天在太阴星,又呆了很长时间。
两种环境,一种生活状态,都是摆烂,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罢了。
嫦娥很高兴,嫦羲也高兴,不过已经有了少女的情怀。
会发呆,会失神,有了愁绪!
吴天选择了无视,不过慢慢他也烦了。
然后就走了,这叫眼不见心不烦。
吴天出了太阴星,决定去散散心。
他放眼天地,决定去人族看看。
吴天一步,两步,气息尽数收敛,成了一个普通的人。
他走进人族部落,就连青桑树都没认出他。
经过七八千年的发展,人族已经繁盛了起来。
老人,壮年,青年,小孩……
最初的那代人已经老了,不过还活着。
因为他们是黄金一代,至少都有一万年的寿命。
这还是在他们没有修炼的情况下。
他们餐风饮露,以青桑为食。
他们摸索着修行,开发自身的血脉,修行速度自然不会太快。
吴天跟几个老人聊天,拉过一个小孩察看。
然后,暗道一声惭愧。
生而不养,说得就是他这个人父!
不仅人族,还有西方的其他黄金种族。
他都疏忽。
其实他曾有过想法,让清风刻录书籍,他还为此创出了魔文。
但后来,不知为何,就搁浅了。
具体原因,他已经忘了。
看来这个,得尽快提上日程。
不然,他们都老了。
吴天在人族呆了很久。
然后离开了人族,向西。
人族也有人得到了魔文,每一代都有,这些人天赋极佳,运气也极好,所以修为也高出了普通人一筹。
吴天出了人族部落。
他心血来潮,给自己造了一匹马,一匹白马。
黑衣骑白马,手里提一壶酒。
迎着西风,一副画面。
古道西风瘦马。
马是不够瘦,但人瘦呀!
至于枯藤老树昏鸦,总会见到的。
更何况,他就是乌鸦。
洪荒的乌鸦已经很多。
而且都是有枝可依!
这是吴天当日的宏愿。
也是他的法旨!
洪荒凡草木之属皆应。
不敢有丝毫违背。
就连黄中李都应了。
假如有一天乌鸦飞入魔罗福地,她也得让乌鸦落脚。
大风中,吴天策马啸西风!
夕阳下,白马低头慢行。
他们没有目标,只是向西。
吴天把酒壶换成了酒囊,在白马脖子下也挂上了一个。
白马,也学会了喝酒。
他们翻过高山,越过大河,驰骋在平原上,夕阳下,沙漠中,他们一坐一站,喝着酒。
他们见到了很多的生灵,有凶的,也有不凶的。
吴天都把他们打发了,即便是要吞他们的。
没有生灵认出吴天,就是创造他们的父神。
吴天也乐得自在。
这是一次长途的旅行,没有目的,没有任务,就是到处走走,看看。
清风已经回去了,去刻竹简。
“应该建一座竹楼,就立在,二重山。”
不然他怕,竹简和竹楼都被混圆吃了。
当然,也怕被二狗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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