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明媚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在屋子内,蔓延至顾言清秀的面孔上,但是在这张清秀的面孔上,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是如此的突兀。
蓦地,顾言猛地睁开双眼坐了起来,打量着四周的环境,发现自身所处的环境,仍旧是在宿舍中的时候,他明显松了口气。
“又做噩梦了,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28次了,正好今天是28号,这几个月一直做着同一个梦,到底是怎么回事?”
顾言不禁陷入了痛苦的回忆,窗外明媚的天气,丝毫影响不到他的心情。
一个破衣烂衫的老头,嘬着一口泛黄的牙花子,手里拿着一,询问自己想不想做拯救世界的英雄。
顾言当即就嗤之以鼻,神经病?
神经病才想当英雄,他,顾言,家里虽然算不上特别富裕,但也是小有资产。
父母都是上市集团公司的高管,从小不说锦衣玉食,但也从来没有因为钱而发过愁。
顾言生来就没有太大的理想和报复,只想当一只咸鱼,每天过着混吃等死的生活。
就算要拼搏,也得等到他混完大学这四年的日子再说,这样混吃等死的生活,让他感觉到了幸福。
幸福是什么?
狼吃肉狗吃屎,奥特曼去打小怪兽。
“年轻人,小怪兽已经有人去打了,不需要你操心,我来是交给你另外一项任务的,放心,只要这个任务做好了,就够你吃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