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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老巴斯:我还有个学弟? 2500字大章(1 / 2)

 场面上来看,似乎是迈尔斯压制住了拉特利夫,成为了内线霸主,防守端防的拉特利夫多次打铁,进攻端靠着一手中距离技能,也是能输出一手。

但实际上,拉特利夫又当爹又当妈,进攻端抢篮板,然后再挤着一个比自己沉了不少的家伙强行出手,防守端还要帮助协防突破进来的艾弗森,哈普林这些人。

拉特利夫只要敢离开篮下,马上内线刷刷刷的丢分,但如果不离开篮下,对方的那个胖中锋,拉到外边,中投一个接一个的。

一场比赛,橄榄球兄弟合砍57分13篮板9助攻,基本上艾弗森的所有助攻都是给到了哈普林,而哈普林除了开局强突了一次之后,后面还是按照自己最习惯的打法,打无球。

孟一凡也是挺无奈的,开发完持球进攻之后,本来下一步是把哈普林调教成像甜瓜一样的得分手,就算有甜瓜一半的单打火力,加上强硬的防守,都能算是一方球星了。

结果呢,哈普林这货,打着打着,又回到自己的舒适区了,能无球简单接球出手,谁愿意持球累死累活的单打啊。

拉特利夫本场比赛拿下11分17篮板4盖帽的数据,橄榄球兄弟一人一个盖帽,迈尔斯享受待遇,独享两个盖帽。

数据上来看,迈尔斯的12分11篮板,似乎并不比拉特利夫差多少,但拉特利夫17个篮板里,9个都是前场篮板,迈尔斯全是后场篮板。

这场比赛,拉特利夫每次出手,都是在内线被包夹的情况下,强顶着肉盾迈尔斯出手,甚至还会面对艾弗森和哈普林进来的抢断,打的每一球都非常艰难。

反观迈尔斯,就靠着艾弗森冲内线之后的分球,进攻端就站在禁区外等着接球,作为一个重型中锋,坚决不进禁区半步,全程躲着拉特利夫打。

并且作为一个传承着乔治城大学中锋荣耀的内线,迈尔斯仿佛和进攻篮板有不共戴天之仇,死活不去拼抢,眼睁睁的看着对面小后卫一蹦三尺高把篮板抓下,也无动于衷。

如果是不看比赛的球迷,或者管理层,一看这战绩,嚯,原来乔治城那个默默无闻的中锋,都可以和拉特利夫战的不相上下,看起来这货也没啥培养价值啊。

在这场比赛,迈尔斯最该感谢的就是怀俄明大学的外线,这场比赛都化身某传奇人物,绝不传球,出手坚决,打铁哐哐哐。

可能是为了让自己的好兄弟数据不难看,出手更加的坚决,迈尔斯多次帮怀俄明后卫卡位拿篮板,这样的行为让艾弗森和哈普林直呼卧底。

不光是场上的艾弗森两人,就连场下的孟一凡也看的眼睛直抽抽,但是看了看场上的比分,孟一凡表示迈尔斯的卧底行为其实也没啥错。

乔治城大学现在就喜欢给对手一种能追上分差的错觉,然后对方每次奋起直追,还差五到七分的分差的时候,艾弗森突然爆发,再帮球队拉开分差。

当然你要是问孟一凡,孟一凡肯定不承认是存在控分行为,肯定是乔治城其他球员太烂了,艾弗森没办法,只能不断单骑救主于水火中,每次都恰到好处的爆发砍下超级数据。

对于1995年的选秀,孟一凡最直观的感觉就是,很多遗珠都在首轮中,首轮末被选中,前三顺位最出名的,是第三顺位的探花,乔丹小师弟,杰里·斯塔克豪斯。

但是你要说斯塔克豪斯有多强,那也不至于,每个球队都把他当成雇佣兵一样,用完就走,没有一个球队愿意把他当成建队核心,长久使用。

别的不说,斯塔克豪斯新秀赛季,探花签被数字人选中,然后第二年球队就拿到了状元签,这其中斯塔克豪斯的带队能力有一个直观的表现。

原时空第二顺位的安东尼奥·麦克戴斯,是个不错的大个子,进攻中投稳健,防守强硬卡位意识出色,进过全明星,入选过最佳三阵,跟梦四队拿过奥运金牌。

但是此君生涯膝伤不断,打打停停,膝盖大伤之后,就从联盟一流内线变成二流内线。

第一顺位乔·史密斯,留给nba的则是著名的“阴阳合同事件”,简单来说就是为了赚大钱,还不愿意给联盟分钱。

当时费根与森林狼队签订了一份远低于史密斯市场价格的伪合同(2年175万美元),然后暗地里又让森林狼许诺两年后给史密斯一个长期顶薪合同(7年8600万美元)。

对费根而言,这样的合同可以从中收取巨额劳务费,对森林狼而言,球队也可以规避联盟的奢侈税,至于当时的乔·史密斯,他眼里只有长期顶薪合同,以及签完能嚯嚯一辈子的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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