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米外,一高一矮的两个雨衣男慢慢朝这里走了过来……
高个子有近两米高,身材特别魁梧,他虽然穿着衣物,但是露出在外的身体全部长着棕色的毛发,甚至连脸部都是。若不是穿着衣服,活脱脱就是个学人类走路的大猩猩。
矮个子身材普通,嘴角有个明显的刀疤,而且看起来有些文弱,没有什么特别起眼的地方,但是那毛脸对他十分友好,甚至带有一些尊敬。
毛脸男伸了个懒腰,“二哥,这么大的雨,还赶路吗?”
刀疤脸指着前方的拐角说道:“雨太大,看不清路,不过按我脑中的地图看,前方拐过去就是个宽敞的地面。我们去那里休息,这里地势陡峭,这么大的雨可能引起滑坡,太危险了。”
由于暴雨加上雾气,能见度只有几米远,两人只得慢慢顺着道路行走。
毛脸男从背包里拿出防毒面具,递给了刀疤男,“带上面具吧,你不是说这里有瘴气吗?虽然不是特别毒,但你怕是抗不了多久。”
刀疤男点点头,戴上了防毒面具,“你这体魄也太强了,连面具都省了……这一路上都靠你手撕野兽了。”
“不是你让我压低生命强度的么,那些野兽还真把我当成普通人了……对了,慑组织让我们去探查情报,究竟是为难我们,还是真有宝物啊?”
刀疤男用手接了些雨滴,看着手上的泥水,淡淡道:“有什么办法?要加入慑组织,就只能接受他们的考验。”
毛脸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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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露出一丝笑容,“二哥,如果我们找到宝物线索,不如我们……”
“打住吧……”刀疤脸插话道:“既然他们让我们来探查情况,而不是直接找宝物,那说明这肯定是有难度的。而且我们误打误撞真找到了宝物又有什么用?”
刀疤男停住脚步,继续说道:“别动歪心思了,如果我们找到宝贝,是卖给军部还是卖给戈麦斯?”
毛脸男轻轻推了一下刀疤男,巨大的力量让刀疤男不得不继续行走。
“二哥,我就随便提一提啦,你就这么不看好戈麦斯吗?”
“三弟,如今天下大变,诺亚和人类开战了,军部不会再向以前那样容忍占山为王的大势力土匪了。我绝不相信戈麦斯能打败军部,这也是我让你从卡拉镇解散势力,投奔慑的原因。”
“你这么看好慑吗?”
“军部我们不可能去,山大王又不能当,只有慑组织拥有逐鹿中原的资本。最为重要的原因是,明奇是个很有远见,很有实力的人,今后无论是军部还是诺亚获胜,我们跟着明奇,才可能成就一番事业……”
毛脸男拉低了帽沿,挡住了打在脸上的雨水,“好吧,我相信二哥的话……听说大哥这次加入了讨伐戈麦斯的队伍,你觉得他会遇到危险吗?”
“雷斑纳……”刀疤男陷入了短暂的回忆,几秒后才开口回答,“应该没问题吧,巴拉森有意栽培他,巴比迪家族和机械之家也是他的后援。”
毛脸男笑了笑,“我们和大哥越走越远了啊……你说以后和他打起来怎么办?”
刀疤男不假思索的回道:“打败军部后,我们保他一个人的命很容易的。”
“假如明奇不让呢?”
“应该不会,如果有意外,那我们三个就一起走!隐居起来,虽然干不成大事,但自保没有问题!”
“嗯!经历了这么多,就咱三的感情最真实……”毛脸男单手用力一握,手掌下立马流出浑黄的雨水,“这暴雨还恼人啊……”
…………
不远处……
雷班纳打了个喷嚏,“嗯?哪个美女再想我?”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