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陈仁言基本上就是在书房里写剧本。
说起来好像不多,也就差不多两个小时的剧情,但是写起来的时候还真的挺麻烦。
一个星期下来也就差不多写了三分之一的样子。
每次看到剧本进度,陈仁言就很羡慕那些穿越者前辈。
为啥子人家就跟复印一样,一两天就能写个剧本,而自己要这么久?
什么,你说这是因为故事原创?我特么也没见到哪个前辈原创剧本要这么久啊。
而且还不是那种复杂的剧本,就是校园恋爱剧。
这要是以后写复杂点的电影剧本还得了?岂不是要准备个半年?
哇,想到这里就觉得好难受。
有这么多时间,我出去浪不好嘛?偏要宅在书房里?
陈仁言很难受,也是就算难受也接着往下写。
一位哲人曾经说过,一旦你做某件事情让你觉得难受了,那就说明你快要接近成功了。
也不记得这话到底是不是鲁迅说的了,就当时他说的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背锅了。
陈仁言每每用这句话来鼓励自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会觉得自己快要成功了。
晚上吃过饭,陈仁言回到书房写剧本,宋轶尘捧了坐在他边上。
一开始的时候还是两个人各忙各的,陈仁言书房写剧本,宋轶尘在房间看书看电视。
后来觉得这样不好,一天下来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太短了。所以宋轶尘每天晚上会在陈仁言写剧本的时候,坐在他身边看书。
虽然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但是就这样静静的坐着都会觉得很美好。
书房里只有键盘敲击的声音和书页翻动的声音。
宋轶尘看完了一页,闭上眼睛微微仰头,看得有些累了,休息一会。
陈仁言眼睛余光看到宋轶尘的动作,停下手,笑着摸了摸宋轶尘的头,轻声说道:“累了?”
“还好,就是眼睛有点酸。”宋轶尘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柔声说道。
“那就别看了,休息一会。”陈仁言伸手接过宋轶尘手里的书,在宋轶尘刚刚看过的那一页夹了一张书签。
说是书签,其实是一张照片,陈仁言的照片。
这是宋轶尘收拾屋子的时候翻到的,照片里的陈仁言站在帝都大学的门口,背着包,笑容灿烂,青春飞扬。
陈仁言对这张照片已经完全没有印象了,但是宋轶尘看了之后却很喜欢。
一开始宋轶尘将照片放在钱包里的,这好像是很多情侣之间的习惯,在钱包的照片夹里放一张男女朋友的照片,这样每次用钱包的时候就能看到对方。
而现在随着移动支付的发展和普及,使用钱包的次数越来越少,所以宋轶尘后来又将这张照片拿了出来,用作书签。
钱包不一定每天都能用,但是书却每天都要看。用作书签的话,每天都能看到了。
陈仁言一开始还很不好意思,感觉自己的照片被宋轶尘当做书签有些太羞耻了,但是后来拗不过宋轶尘,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嗯,那你要写到什么时候?”宋轶尘松开手上的书,习惯性的揉了揉眼鼻见的睛明穴,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