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顺装出一副狼狈的样子,踉踉跄跄走向村子,立刻就引起了周军的注意。
“站住,什么人!”
高顺闻言表面惊恐,但却并不是慌张,道:“这位军爷,某乃前面村庄的村民,被大水冲到这里来的,和家人都走散了,想来讨碗水喝。”
此时的高顺满脸黄泥,身上也有不少泥,根本看不出样貌,乍一看起来就是个难民。
“你是三河村的村民?你命真够大的,那么大的水都没淹死你,可惜我那些兄弟……”
放哨的兵丁没有怀疑,直接让高顺进去,高顺道谢后走进村子,发现除了村口的兵丁,里面也有一些难民。
“这位娘子,给碗水喝吧。”
高顺看到一妇人,正在给难民们放粥,不由得咽了咽唾沫,然后就是一阵干呕,因为嘴里都是沙土。
“小郎君快来,先洗把脸漱漱嘴,然后一起喝粥。”
妇人很热情,招呼高顺过去,高顺迟疑了一下,走到前面的水井旁,旁边有一木盆,盆里有一盆清水。
高顺蹲下身子,捧起水先漱了漱嘴,然后随便洗了把脸,并没有洗的太干净,免得引起怀疑即便如此那盆水也很脏了。
看见脏了的水,高顺想着给人家再打一盆,于是拿起旁边的水桶扔进井里,等水桶满了然后用力一提。
噗通!
击水的声音传出,所有人都看了过来,高顺倒吸一口冷气,低头看着手上的口子。
“还是让妾身来吧,小郎君一看就是读书人,提不动这水桶也是正常。”
高顺心里苦笑,但是他并没有解释,虽然他外表看起来柔弱,却并不是弱不禁风。
妇人走了过来,接过绳子数量的大水,高顺道谢了一声,然后把木盆拿了过来打算帮忙。
“小郎君哪人啊,周围村里的年轻后生妾身都知道,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一句话,顿时引起周军的警惕,高顺叹了口气道:“哎,不瞒大嫂,我本是长安人士,初春外出游学,行至此处,见大河雄伟壮阔,于是就多住了几日。
哪成想两国交战,祸及无辜,齐国如此丧心病狂,竟然决河放水,使我和亲人分散,我真恨不得生啖齐军之肉!”
高顺一副恨恨地表情,引起了所有人的共情,这时有一个汉子道:“就你那小身板,恐怕连刀都拿不动,上了战场就是送死的货!”
“哈哈哈……”
面对汉子的嘲笑,高顺好像有些恼羞成怒,道:“我随拿不动刀枪,却可以以笔做剑,骂死那些畜生!”
“以笔做剑,哈哈哈……”
众人这么一笑,原本有些悲伤的气氛顿时好了许多,高顺一副不愤的模样,反而引起众人嘲笑。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高顺也懒得和他们解释,况且他也是有意为之,读书人还是迂腐些比较像。
喝了碗粥,高顺长出了一口气,感觉身子暖和了,肚子里也不太难受了。
正在他琢磨怎么返回齐国时,一位身穿铠甲的周军走到高顺面前,拱手一礼道:“小郎君怎么称呼?”
高顺连忙起身拱手:“在下李白,字太白。”
“原来是太白兄,某乃陇右军一校尉李忠,咱们是本家,和大部队走散了,太白兄是读书人,不知能否帮某一个忙。”
听到都姓李,李忠顿时感觉亲近不少,但也没多问。
而高顺闻言心中警惕,脸上却笑着说道:“将军太客气了,不知某有什么可以效劳。”
那校尉闻言摆了摆手,一个士兵拿来纸笔,高顺见状松了口气,只听那校尉继续道:“我军的书记官下落不明,还请郎君帮忙记录一下这些散兵。”
高顺接过纸笔,打眼一看村口聚集了有百十人,都是被水冲到这里的,他们接下来还要回到原部队,所以需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