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你为何不惧?”
这沉浸了数十上百万生灵鲜血形成的煞气经过压缩,比致命的毒药更加恐怖,弱小的人类甚至没有法术保护,受到的压力应该要更强才对,但他为什么能不怕?
“谁知道呢……”
常如山冲到进的面前,打开他的手,将那螳螂精抱住,然后后撤回来。
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学海幻影看起来分明就不是寻常之物,可他真的没有一点感觉。
“你难道不怕死亡吗?”
“笑话,假如脸或者的最后希望都没了,活着和死了,还有区别吗?”
和那叫羡云的人类所说的差不多,真是完美的答案。尽放下手,身上骇人的气焰一收,转身道:“算你走运吧。一群废物,滚蛋。”
他随手一挥,打出几道红色的血球,没入三妖一人身体里。
“这是我下的禁制,可以在一定距离内感应到你们的靠近,假如让我知道你们想要偷偷靠近冥墟的话,我直接催动妖气就能让你们爆成一滩碎肉。”
意思极其明显,就是告诉他们,不要想着能够偷偷返回冥墟,给天道师报信了。
几只妖怪侥幸活了一命,对视一眼后,便只能从地上爬起来,往森林里钻去。
空旷的路上最后只留尽一个站在那里,他看着常如山最后钻进森林,久久才收回视线。
“庇护妖怪的道士么……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人类。”
大袖一挥,人影消失,尽又回到了那个人类的屋子里。
她就坐在椅子上,托着头。那只桌子下的两只脚抖着拖鞋发出轻微的啪嗒声,看起来很是无聊。阳光照射在地上,却在桌前止步,怎样也照不到她的身上。
尽问她在干什么。羡云摇动着脑袋,带动身躯左右摇晃,道:“没干什么啊。等你而已。”
“我有什么好等的。莫名其妙。”所以才说人类这种生命很烦,尽大大方方坐在椅子上。
羡云扭过头来,忽然问道:“哎,你平时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啊?”
“你想听?”
羡云连忙点头,两眼发光,好像个好奇宝宝一样。
那这可是你自己自找苦吃的了。
尽哈了一口气,回忆起自己之前的生活,整个眼睛好像忽然罩上了一层凶光,又是欢愉,又有一种按捺不住的激动。
“我们的生活,比你们人类有意思多了。几万年前……还没有你们的时候,我就在大地上沉睡,一觉百年,后来睡醒了,就四处找妖怪决战,赢了,就杀掉他们,然后吃掉,吞噬它们的道行。有了神族以后我们就没事和神对战,再后来就有了你们人类,然后就更热闹了,我们没事就四处抓人,然后用各种方法去享用他们,我最喜欢那种活食的感觉,就是把一个人抓在手里,两只手抓住两边身子,然后一撕,肠子肝脏什么的一下就掉了下来……”
他说的津津有味,就好像那一幕就在眼前一样。很多妖怪都娃娃忘不了那样酣畅淋漓的场景,活生生的生命在面前变成碎块,再被吞食的快感,让妖怪如此的沉醉,欲罢不能。
说着说着,他回头看了羡云一眼,本以为这个人类会露出害怕或者厌恶的表情,结果没想到她竟然听得津津有味。
看见尽望过来,羡云以为他是想要自己说些什么,就顺口道:“你们难道不上班?谋生计?或者没有原始社会那样的,各自分工,劳作获得口粮和地位?”
“什么?你疯了?”尽简直不相信这女人会问这么蠢的话题。
“我们为什么要做那样无聊的事情?什么劳动,我们的劳动就是杀戮和吞食,口粮?在我们的时代,活着的就是强者,死亡的就是口粮。”
“那么直接啊。”
尽真的想扒开这个女人的天灵盖,看看她到底有没有脑子这种东西。他就真的不知道什么是不应该,什么是怕?好像自己说的什么都是有道理的一样,让他有种莫名的挫败感。
“你难道就不怕我?”
羡云歪了歪头,充满灵气的两只眼睛转了转,疑问道:“为什么要怕?”
绝了,感情是真的不怕死。
先是那名道家修士,据说道家向来对待妖怪都是格杀无赦的,可他倒好,救了自己的死敌。这种好像天塌下来,落在地上一样不可能的事情,尽却亲眼目睹了。
然后就是这个女人,完全没有对死亡的恐惧,甚至毫不关心同族的命运。
仅仅是才一万年而已,现在的人类怎么变得这么奇怪了?
午饭的时候,她领着尽下楼吃饭,木头搭建起来的楼里一共就才十来张桌子,却都挤满了人,热气腾腾飘起,香气四溢的屋子里满是吵闹的声音。
尽敏锐的听觉很容易就分辨出来,这些人都是在相互吐苦水或者说着各自经历,也就是说这些人很多都是互不相识的。
趁着点菜的空闲,羡云就顺便给他讲了讲关于祝和会的事情。
“这些事情我知道。当年妖族叛变,冥墟有一批妖怪在此不愿离去,几百年后有一批人类搬迁至此,将当地妖怪当成土著,发生一系列争执,最后在一位人物的帮助调解下,得以喝好,据说那一天双方为表诚意,各自摆出食物货品,任由君取,后来这个习惯流传下来,就变成了所谓的祝和会。其实说到底,这个会就是一群妖怪被人类驯化的耻辱故事。”
尽不屑道。
“为什么?”
羡云很莫名其妙。
“阖家一团亲难道不好吗?”
“当然不好,妖族乃是世界上最强的生命,为什么要迁就别的生物?神人两族都应该臣服于妖族脚下,因为妖族是天之长子,天之宠臣。”
羡云摊了摊手。“那为什么妖族现在没落了?”
“那是因为……”
尽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和一个人类说一整个妖族被一个人打败,自取其辱有什么意思?
羡云耸了耸肩,无所谓道:“说到底不还是败了。败了就应该想清楚自己的问题在哪,为什么会败,一成不变的保持一个毫无新意的态度,失败是理所应当的。你看,就像你刚才说的,人和妖怪勾结,换种说法就是人和妖怪化干戈为玉帛,这是一个良好的象征,你说是人驯服了妖,但其实是双方互被驯服,这是一个良性的发展。”
尽挑眉看着他,声音忽然变冷道:“你是在挑拨我,让我屈服与人类?”
这女人刚刚所说的话明显就是这个意思吧。这个莫名的女人搞不好,是某个势力派来接近他,迷惑他的棋子。
羡云摇了摇头,道:“没有,我只是说这么一个说法而已,一个事件的发展必然是有两种可能性的,假如你一直只看着自己的一面,就永远无法看见另一面,但要是能看见那另一面,你就能对真实有更加深刻的理解,更加接近更标准的事实。”
尽一时间竟然哑口无言。这女人……这都能圆回来?
最终无奈之下,他只能憋出来一句:“算你会说。”
——
为什么?为什么人们不承认我?
我走到哪里,都遭受恐惧、唾弃、驱逐?
为什么,我明明身为人,只是换了一个面貌,却再享受不到世人的赞美,而只剩下咒骂?
我所到处,迎来死亡,我所过处,留下火海。
尸骨被我吞食,血液被我饮尽,人啊,卑微的你们背叛了我,那就用你们血肉中微弱的灵气补偿我吧!
烈焰之中燃烧的木屋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跳动的火光照耀下,隐约可见触目惊心的血迹。
常衡嘿嘿冷笑着从火焰之中走出来,他的身体比之几天前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上半身的道衣已经被扔掉,露出那副嶙峋的身体,细长的四肢关节处,长出了长长的倒刺,泛着如刀一样寒冷的幽光。那狭长的口中,呼出带着亡魂哀嚎的白气。
这几天他走过了将尽十个村庄,每走进一座村庄,都会遭到村民们的极力排斥。
“看,那个,好像是妖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