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结束时,诸晓晨已满头是汗,雷宇晟却喘都不喘一下,毕竟,这么点运动量对他来说,太不足轻重了。 无弹窗最新更新
“每天都跑吗?”他挑了挑眉头问道。
“嗯。”她用纸巾粘了粘头上的湿汗,“以前在加拿大小镇上的时候养成的习惯……”
提到加拿大的小镇,两人彼此看了一眼,随之又仓惶地错开了目光。
“今天,我想去医院……辶”
“好。吃完早饭,我送你!”
尽管,她对他现在在的大度已经有了相当的认知,可她仍是抬头看了眼他。他微笑着望着她,神色有如天使般的静谧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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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诸晓晨一大早能出现在医院里,靳伟十分的高兴,惊喜如同潮水般涨满靳伟的干涸的心田。
她拉了把转椅坐在病床前,温暖的阳光像金色蒲公英般落满她一身。
她的短发在阳光下如鸟羽般闪亮,偶尔还会折射出一道金色的太阳光泽;她的肌肤在阳光中像刚刚出窑的景德镇瓷器,细腻光洁令人忍不住想伸手触摸;她的眼睛在阳光中似溪水般清透澄澈,顾盼之间灵动飞扬;她还是如当年初识时那般,水灵灵的饱满青嫩如同新鲜的豌豆般……
他们聊起了以前在学校的日子,那些青春飞扬的日子,确实令两人的心情十分的愉悦。
其实那时的靳伟,也算是他们系有名的风云人物,他是在学校的绿荫场上的王子,他在绿荫场上跑动和进球的动作令许多女生为之尖叫、疯狂。
他还弹得一手好吉它,他曾经在一场球赛胜利后,兴奋的一边走出球场,一边吉它弹唱着老狼的《同桌的你》,那首歌在他的吉它伴奏下,在整个球队获胜后意气风发的“鬼哭狼嚎”中,将学校去看球的一大半女生都听感动得哭得稀里哗啦。
那个年代,男生们中的头狼,女生心目中的王子,无非就打架、踢球、弹吉它,而靳伟呢,除却打架无人见识外,踢球和弹吉它两项便无一征服了同龄人,不分男女。
仰慕追求他的女生多如雨后春笋,他经常在生日的时候,收到很多署名的没署名的生日礼物,而这些礼物,无一例外地都好过了同宿舍的其他人,他也无所谓,因为时止那时,他还没有遇到那个令他呼吸一滞的女生。
他是个追求宁缺毋滥的男生,当同宿舍的男生身边都有人嘘寒问暖时,他却仍孤独地走在校园的小径上,可就是他这种孤独,更放大了女生对他的好奇与追逐,那个时候,他走在校园里,突然面前出现女生表白的场景已经十分的正常。
刚开始,他还会说一声“谢谢!”,婉拒。后来,他已经没有耐心听完她们的表白,他不知好歹般的执着弄得科大女生碎了一地的玻璃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