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不论安笙闯什么祸,安天宇都会给她兜着。
对亡妻的爱和愧疚,让安天宇拼命弥补安笙。
但当下,她还是笑着同意道:“好的,我试试。”
另一边,安笙见洛阳气呼呼地跑出去了,轻轻一笑,拨打了几个电话:“给我盯住洛阳和安婉,千万别让他们给我整出什么幺蛾子。”
吩咐了下去,安笙便慵懒地靠在椅背上,百无聊赖地看着自己的手。
她的手很美,手指纤细修长,指头圆润可爱,皮肤苍白细腻,完美得就像是艺术品,哪怕以最苛责的目光来打量这只手,也只会惊叹于它绝世的美丽。
这样的手,本应该属于娇滴滴的世家千金。
她的主人,的确是一个娇滴滴的世家千金,但也是一个恶魔。
六岁的时候,安笙便知道自己的不同寻常,她长得就像是最精美的瓷娃娃,可她的内心住着怪物。
有时候,安笙都觉得自己就是一变态,智商超高,能力出众,目中无人,冷漠霸道,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但是,她知道一点,任何得罪她的人,她都会加倍得罪回来。
洛阳,你永无翻身之地。
微笑着抽出一本《近现代诗歌》,安笙了起来。
她记忆力超群,看书更是飞快,厚厚的《近现代诗歌》,一个晚自习就看完了,而且已经烙印在脑海里。
晚自习结束,回宿舍,睡觉。
翌日,周一,七点半,升国旗仪式以及照常例会。
一大早,安笙便得到消息,这次例会校长会表彰她的成绩,并且宣布皇家学院交换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