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很久之前,我曾经看过这样一则新闻:某个省的一名乡镇老师,任职数十年,猥,亵上百名女孩,也曾经被同僚,那些所谓的老师发现过。可因为怕传出去破坏学校声誉,导致招收的学生人数减少,影响到自身的利益,学校内部的处理结果是,压下这件事情,把这名老师调到另外一个学校。然后,历史在重演。最后为什么会闹上新闻呢?是因为曾经被猥,亵的一名女孩子长大结婚时,婚礼上,知道这件事的一人当成玩笑说了出来,被新朗听到。新朗当场就休了这个女孩,这个女孩子回家后,直接就上吊了,事情闹大,上了新闻后,那位老师才被绳之以法。此事告结。
公孙赤九当时就想过,若是自己拥有足够的权利,绝不会判决得这样轻,至少,不会只杀一个人。
那位衣冠禽兽曾任职过的学校,不管是否知情,领导全部杀,教师抽十杀一;监管部门不给力,领导抽三杀一,普通人员抽十杀一;知情不报者,不管是否是受害者,全部处以罚款,没收全部财产的三分之一,且必须三十万以上!
公孙赤九当时就想过,若是自己拥有足够的权利,绝不会判决得这样轻,至少,不会只杀一个人。
公孙赤九当时就想过,若是自己拥有足够的权利,绝不会判决得这样轻,至少,不会只杀一个人。
曾经,网络上曾有这样一个视频。有个教技能的老师,在列车上乱吐垃圾,被网民喷了个狗血淋头,为所在的公司解雇,可谓是大快人心!
可,事情就这样完了吗?
公孙赤九曾经在高中的做题书看到这样一篇文章,讲得大概是这样的内容:这位老师虽然做的不对,违反了道德,但并没有违反法律,却因为网民的暴力谴责,对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比起随手乱扔垃圾的不足挂齿的行为,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网络暴力这一行为,然后,便是大片大片的谴责。
而这,仅仅只是一名教小提琴的老师,并不是正规教书的,便让众多的老师觉得兔死狐悲,纷纷自发维护。虽然没有将其强行洗白,却也转移的了民众的注意力,将那位老师的行为无限的降低存在感,而立起了一块新的靶子,对曾经谴责这件事的网民展开了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