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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魂烙的族群(1 / 2)

 “之所以要叫它魂烙,就因为它那第三只眼。”前往狼群属地的路上,托尔烈给刑术和连九棋解释道,“部落的老人说,那第三只眼是狼灵的魂魄,是自然神用天火烙印上去的,所以才起名叫魂烙。”

刑术听完后,却是问:“托尔烈大哥,我们在金雕部落得知的先知,和你们部落崇拜的自然神,应该算是一个人吧?”

托尔烈摇头的时候,一直沉默(www.19mh.com)的庵古终于开口道:“对,是一个人,只是发音不一样,从古契丹语中来书写的话,自然神和先知的写法是完全一样的,金雕部落因为在深山中,没有任何顾忌,基本上遇不到外族人,所以在对先知的称呼上没有改变,乌拉尔汗部落就不一样,他们游荡在草原上,担心直呼先知的名字,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刑术点头,低声在那自言自语道:“先知、自然神、雪暴……”

连九棋立即问:“你在嘀嘀咕咕说什么呢?”

刑术抬眼道:“没什么,我现在还是觉得,所有的问题都在铸铁仙那,毫无疑问,不管是耶律倍还是先知、自然神,所有已知的那些重要人物,都和他有关系,还有,在金雕部落,我们也听说了,先知有三个能力,第一是能看透人心,第二是能治愈一切生死,让人死而复生,还能点铁成金。”

马菲在旁边问:“治愈一切生死是什么意思?听着像是病句呀?”

墨暮桥道:“也许就是说能治愈一切疾病吧,庵古,是这个意思吗?”

庵古道:“差不多吧,我师父说过,当年山骑遇到先知的时候,他们有很多人都生病了受伤了,而先知只是用手触碰他们的身体,就让他们痊愈了。”

马菲感叹道:“这个先知几乎就是神了……”

刑术听到马菲这么说,突然间停了下来,众人都看着他,刑术道:“你们倒着往回想,奇门是什么?”

所有人都摇头,刑术看着连九棋:“连先生,你的经验丰富,你跟着库斯科公司这么多年,你觉得,奇门是什么?只是个堆满金银珠宝的宝藏吗?”

“不,没那么简单,奇门的称呼来自于奇货,传说里边堆满了天下的珍奇异宝。”连九棋皱眉道,“但是所谓的珍奇异宝定义又是什么?这么说吧,按照奇货的定义,魂烙就算是奇货,封冥刀也算是,广义来说,就是非常罕见自身又带着传说故事,还具备一定特殊功效的东西。”

说完,连九棋从自己的皮带中摸出一块玉片:“你们觉得这个玉片有什么奇特的吗?”

马菲拿起来,仔细端详着,然后递给墨暮桥,墨暮桥看了一眼,笑了笑又给了庵古,庵古摇着头递给托尔烈,最终才来到刑术的手中。

刑术看着那片根本就不起眼的玉片,摇头道:“只是一块很普通的玉片,看起来像是从其他玉器上掉落下来的,原本断裂的边缘因为时间的关系,被磨得圆润了,所以无法从端口判断是从什么物件上掉落下来的。”

连九棋问:“质地呢?”

刑术又仔细看了看:“看不出来,只知道是硬玉,但这样的东西,在古玩市场上一抓一大把。”

“对,这东西很普通,不值钱,但是对我来说,它就是奇货。”连九棋笑了,指着刑术手中的玉片道,“这是我和我妻子第一次去市场,她用一张当时很珍贵的工业券换来的,对,她被人骗了,她以为那是好东西,她以为给我之后,我会很高兴。”

刑术看着手中的玉片,明白了连九棋话中的意思。

连九棋拿回那玉片:“在计划经济时代,工业券代表着什么,也许你们不是太清楚,我只能说很珍贵,用一张工业券可以换一吨这样什么都不是的玉片,但是她之所以会上当,是因为她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她想尽力迎合我,让我高兴,并且拉近我和她之间的距离。就像你不懂香水,花了几十块钱买了一瓶香奈儿的假香水,送给自己的女朋友一样,你只是为了让她高兴,仅此而已。”

说到这,连九棋有意看了一眼马菲。

“所以,我没责怪她,只是对她说,以后不要去地摊上买这些东西,一张工业券虽然珍贵,但对两个要厮守一生的人来说,算不了什么,这片玉片本身也没有什么价值,但这里边包含着她对我的情意。”连九棋将玉片捏在手中,“所以,这玉片就是奇货,刑术,你明白了吗?这就是师父以前常对咱们说的,世界上只有相对的绝对,而没有绝对的绝对,没有绝对的奇货,只有相对的奇货。”

刑术点头道:“连先生,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连九棋笑了,拍了拍刑术的肩膀,正在此时,远处的迪烈奔了过来,对托尔烈道:“大哥,前面就是狼饮了。”

托尔烈立即带着众人朝着古烈所在的小山坡奔去,然后一字排开,趴在小山坡之上,看着山洼下面的那处不断往外冒水的泉眼。

所谓的狼饮,就是狼群喝水的地方,一般来说,这种地方都在狼群的栖息地附近,不会太远,而且通常都是流水,亦或者较大的湖泊,这样会让狼群觉得安全,只有脱离狼群的独狼才会选择在水洼这种地方饮水。

古烈趴在地上看着泉眼:“每天狼群会来三次,时间差不多和我们吃饭的时间一样,不过只有在正午时分,狼群才会带幼狼前来,魂烙的狼群很奇怪,他们的母狼是不会带着幼狼远离狼群的。”

托尔烈算了下,问:“这么多年过去了,魂烙应该有很多孩子了吧?”

迪烈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是的,很多,至于有多少,你等下自己看了就知道了。”

正午,太阳爬到众人头顶的时候,五头通体漆黑的狼出现在对面的山坡上,此时托尔烈用手指在嘴里含了含,抬起手指头辨别了下风向,然后碰了碰刑术,低声道:“让你右边的人退下山坡,往右边移动十米,再上山坡。”

托尔烈这样做,是为了始终让众人保持在狼的下风头,这样一来就能避免狼闻到他们的气味,当然,他们也得顺着风向不断地挪动位置,毕竟狼也会努力想办法将自己保持在下风头,不过好在是,一旦狼群进入洼地之后,情况就会有所改善。

五只黑狼在洼地周围巡视了一圈之后,其中一头飞快朝着后方跑去,很快,黑狼再次出现,在黑狼的身后浩浩荡荡小跑来了至少五六十只模样各异的狼,当那些狼群靠近洼地边缘的时候,托尔烈直接傻眼了,因为那些狼大部分都是金眼狼,身材大小比普通狼要至少大一倍。

“这些……”托尔烈将身体缩回山坡下,大口喘着气,“这些都是狼牧?魂烙的狼群根本不是什么狼群,而是一群狼牧,怎么会这样?”

脸色惨白的迪烈也滑下来,低声道:“这就是为什么,首领让我们这么多年以来,一直要盯着魂烙的原因,等下你还会看到让你更惊讶的一幕。”

托尔烈再次爬上去,这次映入眼帘的是一群身材硕大的牧羊犬,这群牧羊犬足足有二十来只,看起来都上了年纪,在其他狼牧的保护下慢慢进入了洼地中,趴在泉眼边喝着水。

托尔烈惊讶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在此时,一头身材可以说是巨大的白狼出现在洼地对面的山坡顶端,在他身后,还跟着另外两头身材较小的,但模样和他差不多的白狼。

三头白狼站在那,用警惕地眼神扫视着周围。

“魂烙!”托尔烈差点站起来,被身旁两侧的迪烈和古烈一把抓住,按了下去。

刑术等人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头白狼,觉得站在草原山坡下,头顶蓝天白云,迎着正午日光的魂烙简直就是一幅画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这么漂亮威风的生物?

托尔烈终于知道这些年来魂烙都做了什么,它不仅收拢了其他狼群,竟然也想办法弄回来了大量的牧羊犬,让狼群与牧羊犬交配,产下更多的狼牧,变成草原上独一无二的狼牧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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