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扑上去的结果,肯定是被何天依揍得亲妈都不认得……
好不容易念完了稿子,刘洋已经是满身大汗,白衬衫都被汗水湿透了。看到他这幅紧张的样子,女孩吃吃地笑起来,示意他坐下。
刘洋小心地,斜着身子坐在椅子上,嗫嚅着嘴唇问道:“老大,有什么指示吗?”
“嘻嘻,不要那么拘束啦。”何天依甜甜地笑道,顺手拿起床头的一盘草莓吃起来。“你的兄弟们还习惯新工作么?对工作环境满意不满意?有什么需要我改进的?”
提到这个,刘洋立马高兴起来,兴奋地告诉老板,兄弟们现在都适应得很好。除了极个别的混混恶习难改,被他清理了出去,大部分青年都完美地融入了工作氛围。不仅如此,他们都爱上了何天依赋予他们的新生活。何天依对他们来说就像救世主,他们崇拜女孩就如同某个帝国时期的民众崇拜元首那样。
将一颗草莓丢进嘴里,女孩欣慰地眯起了眼睛。看来她的信任是没错的,这些小伙子没有辜负她的信任,给了她极大的回报。尤其是刘洋,这个男孩的加入简直是天赐之宝,让她少操心不知道多少事务。正所谓三军易得一将难求,有了刘洋的尽心工作,她可以高枕无忧,简直就像刘邦获得了韩信,或者说刘备获得了诸葛亮。
“谢谢你哦,小刘哥。”何天依笑眯眯地说,青葱的食指在男孩脸上晃了一下,然后调皮地将一颗草莓塞进男孩的嘴里。
“啊……”男孩受宠若惊,幸福得简直快要晕过去,已经没有咀嚼的力气了。他是一个很实在的孩子,有这么一个人对他好,赋予了他美好的前程,他就一定要加倍,不对,是十倍百倍地回报对方。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就像诸葛亮那样,不能辜负主公的三顾茅庐,一定要为了自己的主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当然何天依不能和刘皇叔比,她并没有三顾茅庐,当初是刘洋自己带着兄弟找上门的……
“小刘哥,公司的事情还请你多多操劳啦,有什么事情自己决定就好,不用来问我。”何天依披上一件外套,准备出门,回头嫣然一笑。“我有事去学校一趟,就不和你多聊啦。”
刘洋把头点得像拨浪鼓,还沉浸在被老板信任的无限感动中。“老大,要不要我开车送你?”
“不用啦,我又不是不会开车。”
“话说,您去学校干嘛?”刘洋有些好奇,忍不住发问。“您不是不在那里读书了吗?”
“额,我只是去看看同学……”
何天依苦笑了一下,她现在虽然是大老板了,但是“不读书”三个字仍然是她心中永久的痛。大学生活是人生中最快乐最幸福的时光,可是那段美好人生却被她愚蠢地荒废掉了。虽然说,她现在的成就恐怕是她同学们一辈子赶不上的,可是她对那帮还在读书的大学生同学……不知道为何,依然有种隐隐约约的羡慕。
没有大学生活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如果可以重来,她真的希望能度过一段激情阳光的象牙塔岁月,而不是在电脑游戏前荒废人生。何天依叹了口气,心情变得有些沉重。
刘洋眨巴眨巴眼睛,似乎很难理解老板对大学生活的向往。他是一个从小辍学的农村孩子,对校园生活并不是十分感冒。况且,他觉得人生处处都是学校,在哪里都可以学习。只要勤奋向上,可以向身边的很多人请教知识,不一定要跑到一个特定的地方上课。
“那么小刘哥,我先走啦。”
“好的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