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从医院出来将近六点钟,我家里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大学以来,都是靠自己打工赚生活费。
一个月前,我在绿都饭店找着份兼职,平常上班时间是下午6:30—12:00。按照绿都饭店规定,迟到的次数超过五次,你就都滚蛋,除此外,它还有更加变态的规定。你若是不满就滚蛋走人,可众所周知绿都饭店是伴大款的好地方,以至于众多有抱负的女人挤破头都要进来。现在就是金钱时代,稍微有些姿色的女人,那个不想嫁入豪门。
毕竟生活又不是电视剧,你在马路上都能遇着高富帅,你挤不进富人圈,至少得混了脸熟,你说对不对?对于我这种靠兼职维持读书的人,小费是最具有吸引力的。
我无可幸免地再次迟到了,上司是个更年期女人,平时就脾气暴躁,还很变态。她逮住机会,就往死里整你。这次倒霉的人是我,她指着我的脑门就骂我,她说我已经是第三次了,再迟到就让我捡包袱滚蛋,我作龟孙子样,舔着脸笑,时不时点头哈腰说自己错了,她骂了近一个小时,终于解气了,就打发我去工作。
我和同宿舍的马倩倩只是传菜员,别瞧这活轻松,酒店为了美观,要求员工统一穿七厘米的高跟鞋。若是你踩着恨天高,站五六个小时,你就不会再觉得容易了,钱不是那么好赚的。终于熬到下班点,我恨不得立刻甩掉脚下的高跟鞋,飞快地往更衣室的反向奔跑,远远地抛下马倩倩。
在转弯的走廊,我见着不远处有个客人迎面走来,远远望去长得算不赖。我上半年也在一家酒店工作,可能是干服务行业久了,看人的本事练得毒辣,一眼就分辨得出那个是真正有钱的主,谁是打肿脸当胖子。
瞧着他走路的姿势,身上的强大气场,我就知道他是真正有钱人的公子哥。我立马就刹住脚步,迈着优雅的莲花步,我倒不是为了勾搭富二代,而是为了保持该死的饭店形象,
距离拉近时,我看清男人冷峻的面孔,十分惊讶。他不就是今天见着的年轻人吗?才几个小时我们又见面了,忒巧了吧!顿时,我的心就咯噔一下,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而自己的第六感向来很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