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哥伦布日的日益临近,约翰不得不先把整理空降作战资料的事放到了一边。他还有另外一个“头疼”的问题要解决帮小艾瑞克挑选一个合适的教父。
对于像约翰这样的家庭来说,为孩子挑选教父、教母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这两个人可不是在洗礼仪式上出现一下,扮演一回小艾瑞克的保护人,并赐予他教名就可以的了。也不仅仅是将来要负责小艾瑞克的宗教教育,协助他开始宗教生活这么简单。
在这个年代的美国,教父、教母的作用早已超脱了传统的宗教意义,变得非常世俗化了。很多时候,教父、教母最大的作用是利用自己的能力和资源,帮助他们的教子、教女改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他们不仅需要为教子提供精神指导,还要提供社会关系、甚至必要的经济支持。
早某些时候,教父、教母甚至等于孩子的备用父母。很多人甚至直接在自己的遗嘱中,将子女的教父、教母定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一旦他们因为意外身亡,孩子的教父、教母就能马上获得监护权。
在后世的美国,虽然宗教对日程生活的影响力日渐式微,但教父、教母制度仍然大行其道的,甚至一些犹太人(转筒犹太教并无教父教母一说)也会为自己的孩子寻找教父、教母。
他们之间的这种情感和利益纽带关系更是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一些地方甚至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除了自己的直系亲属外,还要对自己的教子、教女避嫌。
不过到了约翰他们这个层次,给孩子找教父、教母更多的是出于另外一种考量。对于他们来说,教父、教母能够为孩子提供什么样的资源并不是最重要的。给孩子物色教父、教母,其实是另外一种“联姻”的手段,是拉进和巩固两个家庭间关系的重要方式。
所以,虽然约翰用不着像英国王室那样,一气给新生儿找上七八个教父教母,但在人选问题上也丝毫马虎不得。
其实,小艾瑞克并不缺教父的人选。做为约翰唯一的儿子,有一大帮人抢着要做他的教父呢。比如休斯那个家伙,已经主动探过约翰的口风了,只不过约翰没有接他的茬。他可不敢让休斯这个重度强迫症患者做自己儿子的教父,万一把小艾瑞克带歪了怎么办。
从约翰个人来说,他在这问题上并没有太强的功利心。反正能够做小艾瑞克教父的人,都不会缺少财富和地位。他更关心的是,这些“候选人”中谁会对小艾瑞克将来的教育、成长更有利。
前世,希拉里克林顿曾经喜欢重复一句俗话:“培养一个孩子需要一个村庄”。意思是说孩子的成长,不仅需要家庭,还需要一个社区的关怀,需要一些自己父母之外的长辈的指点。毕竟再好的父母,也有不足之处。而且像约翰这样的成功人士,平时工作繁忙,很少有时间亲自照顾和教育自己的孩子,那就更需要教父、教母的帮忙了。
约翰的选择标准很简单:首先这个人的脾气秉性、道德修养要好。一个酒色之徒,或者有性格缺陷的人,哪怕他再有钱,再有权势也不能给小艾瑞克做教父。
其次,他所从事的职业最好要和孩子的成长密切相关,比如知名学者、大学教授这类的。
第三,这个人最好没有孩子,或者孩子的年龄和小艾瑞克差距比较大。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在小艾瑞克身上投入更多的感情、精力和资源。在后世美国,单身妇女和男同性恋者都是特别热门的教父、教母人选。约翰前世就认识一个同性恋作家,足足有11个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