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窗户中递出一张纸条,侍女取来,恭敬的交到常歌行手中。上面字迹娟秀,却多了几分清冷之色。就如这零星分布在绿竹中的野花,虽为花,却与娇艳无缘。
“君,有何感?”
常歌行看着简单的四个字,虽然这个时代还没有标点符号,还是在心里给这句话划分了标点。
这个小妞该不会是师范毕业吧!刚见面就问自己的观后感,自己总不能回答她:你们家的院子很大,房子很多,花草照料的很得体,就连马棚里的畜生都很懂礼貌,就是你父亲大人不太近人情,让人饿肚子吧!
常歌行拿着毛笔,这次倒是没有折断。只因笔杆入手便是一阵柔滑感,在摇曳的烛火下,反射着淡淡的玉质光华,显然是一杆人家用了很长时间的毛笔,就这么折断了,心中倒是有几分不忍。
他单手握着笔,标准的铅笔握姿,当真没有辜负小学老师的谆谆教诲。旁边的侍女,眼中闪过深深的不屑,就这么一个连笔都拿不稳的匹夫,怎么能配得上自己的小姐,虽然小姐有着某方面的缺陷,但也不是这种蹲在井底的癞蛤蟆可以幻想的。
常歌行拿着毛笔寻思了半晌,倒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是这个时代的字体他尚在熟悉中,并没有达到入会贯通的程度。滴滴黑墨落在纸张上,转眼间就侵染成了一大块墨斑,似在嘲笑这个下笔无言的粗人。
思量片刻,常歌行终于落笔。只是第一笔用力过猛,笔画成了黑黑的一团,就算教他读书写字的小学老师来了,也是无法辨识的。
第二笔。。。。。。
第三笔。。。。。。
第四笔。。。。。。
在反复实验了十几次后,他终于掌握了力道的诀窍。在纸张的左下角,写下歪歪扭扭的两个大字:饿了!
倒不是常歌行不想将字写在别处,只因为满纸已经被一团团的黑墨占领,那四个娟秀的字体,就像被一群狂蜂浪蝶围在中间的美女,偏偏是一分清冷模样,拒人于千里之外。
纸张被侍女从窗户递进房间,久久不见回应,不知是常歌行的字迹实在是难以辨识,还是闺中小姐被这简单、直接,又显得粗鄙的两个字给惊住了!
“你家小姐怎么不直接说话啊,为什么非要用这传书之法,难道她小时候没传过小纸条,长大后来过干瘾了?”
侍女狠狠的白了常歌行一眼,没有答话。
终于又有一张纸条从窗户中传过来,字迹依旧娟秀,只是看这笔锋却有犹豫之处,不似之前那么流畅!
“君,可愿娶我!”
谁说古代女子含蓄,老子绝对找他拼命。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也太直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