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都市言情>都市藏真> 第一千四百四十二章北美野马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千四百四十二章北美野马(1 / 2)

 readx(); 这里到底有多少榛鸡?

俗话说天上龙肉,地下驴肉,在东北那旮旯,说的龙肉就是飞龙啊!

难道这是想要让自己开开荤的节奏?

韩孔雀看着这些榛鸡,刚刚因为那两只二十四孝父母带来的怜惜,有点消退了,而口水,已经再次流了出来。

不过,看到火堆之后,韩孔雀很快就放弃了这种想法,松鸡就是飞龙,好像比榛鸡也不差。

“这次就放过你们一次,下一次遇到了,也就不要怪我手下不留情了。”韩孔雀嘿嘿笑了两声,他到是忘了,这里面是美国,物产丰富,相比国内,这里的动植物资源保存的实在是太好了。

这样,韩孔雀以后也就有了打猎的理由。

视线再次转移到火堆上,韩孔雀感觉烤得差不多了,就把一团黑乎乎的烧烤方面前,小心翼翼撕开烤焦的外皮,顿时一股肉香袭面!

最原始的叫花鸡是什么味道,这个就是这个味道。

然而松鸡在国内老百姓们口中,又叫做“飞龙”,“天上龙肉”指的就是这个,味道当然比鸡强多了!

韩孔雀扯下一条嫩生生带油带水的大腿啃着,只觉得,爽!

三只细狗围在他身边,有吃鱼的,也有去抢夺韩孔雀随手丢掉的鸡骨头的。

韩孔雀在这边享受着,这种地地道道的中国味道,让韩孔雀感觉很舒服。

烤了两只松鸡,吃了整整六七斤的肉,韩孔雀拍拍肚子,感觉这次是吃饱了。

刚刚吃饱,韩孔雀忽然感觉到了动静,他转头就看到林子里走出一只庞然大物。

“这是野马?”看着那枣红色的身影,韩孔雀一眼就认出来这是什么。

重型挽马韩孔雀十分熟悉,马场里面的各种赛马韩孔雀也见过,而出现在野外的,肯定就是北美野马了。但这么大的北美野马,还真是少见。

所以看到隐藏在丛林里面的野马,韩孔雀的眼睛就是一亮,这些野马虽然被称为野马。但只要稍微驯化,就是十分良好的赛马。

而韩孔雀知道,北美野马是能够被驯服的,因为它们的祖先,就是原来被人驯服过的战马。

很多人认为。美洲马是世界上所有马类的祖先,美洲中央大草原正是它们的发源地。

后来因为一些意外,美洲马去到了欧洲,然后慢慢遍及了世界各地。

慢慢的,美洲马因为各种原因灭亡了。

在十六世纪的时候,葡萄牙人把欧洲马带回到了美洲,这勉强算是一种出口返内销。

这些葡萄牙马适应了美国的环境后,开始疯狂繁衍,被人遗弃之后变成了“北美野马”。

到上世纪最多的时候,美国拥有野马数量超过200万只。然后反倒是欧洲野马完全绝种了,俄罗斯探险家寻找了许多年,没能在欧洲任何地方发现野马群。

一提起美国,许多人就会想起西部牛仔,北美野马为各种战争提供了巨大的力量。

然而等到机械文明发展了起来,美国人又开始认为北美野马无用了。

首先北美野马身材高大、长得慢,这就导致了它们吃得很多。

其次马的全身没有任何地方有任何特殊营养,不像鹿肉那样补元气,不像牛肉那样补力气。

马肉也不好吃,所以他们没办法当做肉畜来饲养。

美国当局觉得。北美野马每一匹每年所消耗的林地、草原资源,相当于1000美金,用来养牛羊将是巨大的经济效益,所以美国人又继续开始猎杀野马。

一直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国会才意识到了野马是重要资源,才设置了保护法。

现在怀俄明州和蒙大拿州之间,有美国设立的差不多4万英亩的自然马场,供北美野马生活。

美国西部许多个州,也设置了野马收容所。

另外在美国还有少量自然野马群……

一个世纪以前,在美国西部大草原上生活着200多万匹北美野马。它们所具有的自由野性成为美国西部性格的代表之一。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