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乱啊,真的乱啊。”
某座大桥下,罗客拿着一个玉米卷饼,正在瞎乐。
大脑中的布鲁斯又嘀咕道:“你还真有当坏人的天赋,几句话,一个炸弹就能把整个哥谭市搞得这么混乱。”
“哼,这不叫有当坏人的天赋,我本来就是个天才,做什么都能厉害。”
罗客扭动了一下脖子,两三口吃掉了玉米卷饼。
这里指的炸弹不是在马罗尼餐厅的时候罗客扔掉的那瓶硝酸甘油,而是法尔科内车上的炸弹。
这就是罗客最终击碎的那个点了。
干掉一个最大的,然后哥谭市就会陷入真正的混乱。
而后,谁做市长其实已经不是很重要了。
之前哥谭市之所以能和平,也就是因为司法和黑帮组成了一个平衡。
现在既然这些大佬都已经不在乎这种事情了,哥谭市也就不存在什么和平或者不和平了。
“嘿!那边那个穿紫色西装的!”
正在此时,一边马路上走过来了一帮人,骂骂咧咧的朝着罗客走了过来。
罗客摸摸头。
他怎么感觉自己有点搞不太懂了。
他寻思着以前的时候,自己穿着黑风衣,别人叫他也是什么帅哥啊,那个谁啊之类的。
这么自从穿了这套衣服,所有人叫自己都是叫穿紫色西装的……
这身衣服有这么惹眼吗?
正在这么想着,几个少年已经到了罗客的面前,几个人一人拿着一根棍子,看起来似乎很嚣张的样子。
“穿这么好的衣服啊。”
“那你应该有钱借给我们吧。”
听到两人的话,罗客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下,觉得这两个人说的话也没什么问题。
“嗯,你们说的挺有道理的。”
听到罗客这么说,几人的心一下子松了下来。
其实认真说,他们也不是什么老混混。
单纯只是几个身体成熟,心理幼稚的小屁孩趁着哥谭市这段时间比较乱,所以染了几个非主流的奇怪发型。
然后一人一把棒球棍子就出来了。
本来想抢劫,可大街上都是黑帮和警察,他们连动都不敢动。
所以就想着来看看是不是有流浪汉和乞丐可以欺负,就正好撞到了在这里吃玉米卷的罗客。
反正这种小孩就是这样。
一群脑子抽了的中二病,拿着自己以为无敌的武器,然后跑出来欺负觉得肯定弄不过自己的弱小存在。
而当他们以为罗客会乖乖的掏出钱包的时候。
罗客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手枪,对准了最前面的那个人,:“我的钱好像又花完了,你们,现在,把钱交出来。”
在场的六个人直接懵逼。
看了看罗客手里的枪,再看了看他们的棒球棍。
他们好像,作了个大死。
领头的那个人似乎还算是有点胆气的,咬了咬牙,硬是说道:“你别以为拿把玩具枪就能吓到我们,你知道我们是谁吗,海豚帮你知道吗!!”
罗客的眼睛呈现死鱼眼。
“我还真不知道,至于你觉得这是玩具枪,那就简单了。”
说着,罗客也不商量,直接对着这个自称猛男的青少年脑袋上开了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