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入了京城,车夫有意避开了一些行人熙攘的路段。
饶是如此,街道两旁也是店肆林立,红砖绿瓦的楼阁飞檐上立着不少鸟儿。
行走的人们或风雅、或清新、或世故或苍迈,只是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惬意的满足,可见民众对于大阎国当下盛世的自得其乐。
“风儿姑娘,前面似是有人闹事,咱们的马车怕是不方便通过,不如改道而行?”
车夫压了压马车的步子,开口询问道。
风儿坐在车夫身后,自然也看到前方一家酒楼前围起的人墙。可是让她家马车让道这事,是不太可能的。
别的不说,在这皇城除了殿上那位坐得最高的,她们家马车何曾给任何人让过道?怕是连皇子都不敢让她家小姐让道吧。
“真过不去也是要那些人让开,咱们凭何改道?”
季欢颜瘫在马车内,心里还寻思着方才张罗安胳膊上的伤疤,愣是没注意前面发生了什么。听到风儿这么说,也没什么意见。
她虽回了京城,不能表现的过于真实跋扈,但该拿的性子,还是要拿。况且,这条路再走两个路口就到季府了,再绕路能绕到哪边去?!
车夫撇了撇嘴,扬起鞭子,马车径自前行。
距离那酒楼越近,围观的人群也越多。自然也听到了人群中嚣张的声音:
“长得人模狗样,却是一文钱都拿不出来,当我这是娈倌楼啊!”
叫嚷的人是酒楼的掌柜,腆着大肚子,伸着手指指点点。
“瞧着一表人才,怎得还能来这吃霸王餐呢?”
“瞧这公子就不是本地人,怕是被人扒了钱袋”
“惹上哪家不好,非要惹这,这下子可真是要被送去当娈倌喽”
围观的众人幸灾乐祸,当事人却是一脸坦然。
人模狗样?一表人才?还要被送去当娈倌?那这人应该长得不错。
季欢颜虽不想多事,但耐不住围观群众丢来的信息。于是,在心里下了这样一个结论。
若是往日,她一定要把当事人揪到自己面前瞧个仔细,但今日却只是兴致缺缺的抬了抬眸。
隔着人群,看到一袭清瘦的身影。从衣着上看,是个小书童。身上的蓝色袍子洗到泛了白,却也看得出是上好的料子。
“混账!别碰我家公子!”
小书童打掉一只手,那手是伸向一旁站着的白衣男子的。
果然是个小书童啊!季欢颜心道。
从侧面看,这小书童长得真是不赖。跟她车上睡到昏天暗地的小和尚比,也丝毫不差。
“等等。”季欢颜轻声道。
“张伯,咱们马车的步子缓缓。”
要不说风儿了解她家小姐的呢。只一句话,就知道自家小姐打得什么主意。
季欢颜笑了笑,心道身边的丫头们可真是太了解她了。
一个急刹,愣是连晃动都察觉不到。待马车缓缓靠近,也算是看清了小书童的模样。
比寻常女子还秀丽三分的面容,如同一块美玉般,黑亮垂直的头发,婉约又硬挺的眉毛,双眸闪光,唇红齿白。
这么好看的小书童竟然是穷人家公子的小厮?太暴殄天物了吧!
“吵什么吵,没看到季府马车要过去吗?快让开!”
“呦,那不是季府家的小姐嘛”
季欢颜此时,一心只在那满脸委屈的小书童身上,丝毫不在意人群中的窃语。
马车停在人群之外,风儿站在马车上,冲里面喊道:
“叶掌柜,你这是要承包咱们京城这段路吗?怎得还围了人拦我季府的马车?!”
叶掌柜方才还眼在头顶的指着人骂,这会儿被人点着名问话,竟然连忙弯了腰,陪笑道:
“这哪儿跟哪儿啊,是有人到我店里吃霸王餐,我把人抓了,这些人可不是我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