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的晚上,三人约在中正的微风日料店。
怀北从研究所处理完手头工作,便匆匆赶去微风广场。一进门,只见千默在远远的餐厅一角摇着手招呼她过去,他们已经到了。
五年不见,此刻眼前的男生竟像脱胎换骨的另一人,跟印象相去甚远,原来记忆也会骗人。他剃了头,摘了耳钉,穿着简单的白衬衫。怀北过去后,他礼貌地起身握手,当双手接触的一瞬间,怀北有些震惊,男孩指尖的厚茧竟硌得掌心生疼。什么样的日积月累能让柔软的指腹增生得如此这般?
千默简单介绍了对方,三人以茶代酒象征性地喝了一杯。日料店里很安静,三人捧着杯子,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眼神四下游离,生怕不小心和谁对上一眼。怀北的位置有些尴尬,她没有窗户可望,没有壁挂可赏,眼前只有坐得有些开、埋头喝茶的两人。
“这俩人在谈恋爱吗?还是因为我这个电灯泡?”太过安静,怀北坐得浑身不自在,但又不能表现出来,甚至连喝茶都不敢稍大声,不想成为焦点,心里反复纠结:“千默这丫头,好歹说句话呀,好尴尬!好尴尬!这个场合我能说些什么啊?”
低头看了一眼餐桌,除了手中的三杯茶,没有一道菜。“默,我们还没点餐吧?”,终于找到了一个说话的理由,怀北偷偷舒了口气。
“呀!光顾着喝茶了。北,你看着点餐吧,我们都ok。”,说罢,千默向怀北递来餐单。
“回去非揍你不可,尽把这种尴尬的事抛给我……我怎么知道你男友爱吃什么……长点心吧,丫头!”,怀北在心里发着狠话,也着实替千默捉急。
一顿饭,怀北和笑尘除了再次重温了对方的姓名,再没有更多的了解,千默完全一副神游的模样,心思也不在饭局上。“也罢,一段恋爱的开始往往都有维护二人世界的本能和警觉,丫头第一次恋爱,可以理解,她高兴就好。”,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怀北感到无比自在与舒坦。同时,也在心里厉声正色地说了无数遍:“今后,坚决不当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