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离歌那么厉害,为什么没有人去抢离歌吗?
怎么可能!!
那么好的东西,谁不想得到?
但是,你想想,离歌是有剑灵的剑!会随随便便认捡到它的人当主人吗?
不要给它丢脸了好吗?那会成为他这一生的污点的!等他回到‘那个’地方,伙伴们会笑死我的!!!还有可能找不到伴侣的!当一辈子的光棍的!
“潘多拉,我是真的爱你,可是,你为什么不肯给我琉璃珠呢?难道你为了权利,就不要我了吗?难道你不记得这些年,我们在一起的时光了吗?那这样,就别怪我无情!”
旭语先是说了一大堆废话,而后,却拿起离歌,飞速冲向潘多拉。
不得不说,最毒妇人心啊!就算是说了多少好话,到头来,还是要杀了潘多拉。
只是可怜了潘多拉这只小萌狗,惨啊!惨啊!惨啊!爱错了人,送错了心,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三人很快融合在一起,不分上下,大有要战个三百回合的样子。
可是,潘多拉终是寡不敌众,渐渐落了下风。
刷!刷!刷!
潘多拉白净的皮肤上出现了几条伤痕,流露出猩红的血液。显得十分狰狞。
最后,唉……
潘多拉输了,身受重伤,逃了出去,他来到了族中藏经阁。
但是,他拿回了离歌。人不爱了,心不在了,剑在又有何用?
而藏经阁,据说,那是云起大陆最坚固的地方,潘多拉要疗伤的话,那是第一选择。
在一次无意中的发现,潘多拉看到了一本奇奇怪怪的书,上面刻着一些看不懂的符号,对此,潘多拉感到很好奇。
可能,宁远的搞怪好奇心是潘多拉传染的吧。毕竟,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古人诚不欺我。
但是,一个小小的阻碍可不能阻挡潘多拉的古怪好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