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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16:碗盆朝天(1 / 2)

 四个菜都用特制有盖的瓷碗装好,拿出来还是热气腾腾的,一个双笋炒肉丝,一个风鸡拼卤香干,一个香油马兰头,还有一个是豌豆烩虾仁,罐子里盛的是荠菜豆腐羹,外配一大碗晶莹剔透的米饭。

许箬荇好像猜到我这里今天会有客人,这个菜的分量绝对不是只给我一个人吃的,两个人都嫌多点。

“这家的厨子本事不小,这些新鲜的蔬菜搁在碗里闷着,居然还是碧绿生青,丝毫不变色,想来味道一定也很棒。”莫孤烟自说自话把碗筷分一分,还在竹篮又捣鼓一下,有点失望,“怎么没有备酒,可惜可惜。”

这可是我的饭菜,他还来挑剔,我给自己先盛一碗饭:“爱吃不吃,你去其他地方。”

“随便说说的,吃饭的时候,心情一定要愉悦,千万不能板着脸,否则再美味的东西到了嘴里也是发苦发酸的。”他瞅瞅我的饭碗,“你吃这点够了?”

“差不多。”平时也是这一碗的饭量。

他老大不客气地把剩下的饭,往自己面前一端:“你等下真不会要添饭。”

“不会。”

“那这些我都包了。”扒一大口塞嘴里,他说道。

反正吃不掉也是浪费,我不介意你故作饭桶状的,不过开吃以后,我发现他吃饭的样子很好看,就像是受过很好的教育,无论是拿捏筷子,还是坐着的姿势,怎么形容呢,很文雅,不像是个武夫的动作,所以即便吃得多点,旁边人也不会介意。

反倒是我,吃了半碗饭,有十多颗米饭掉在桌上,要怪得怪这许府的筷子不好,这么死沉死沉的,夹菜都非常不方便,手指头大的虾仁还夹不起来,一滑一滑的,夹到第三次,我已经暗暗宣布放弃,准备用汤匙来挖。

“下次让他们拿普通的筷子给你就好,你拿这大家伙的象牙筷是够吃力的,我看着都吃力了,如果普通的不屑使用,可以配纯银的筷子,不但拿着轻巧,还能立时测出饭菜中是否含毒,一举两得。”

原来这筷子是象牙的,难怪手感温润如玉,除了分量重点,其他都还好,我吃饱放下碗筷,看他风卷残云似的,将剩余的全部扫空。

“洪捕头。”有人在门外喊,“洪捕头在家吗。”

我起身道:“有县衙的人来,莫大人慢用。”碗盆朝天,估计也用不了什么的,走过去将门一拉开,头都大了三圈,这一次跪着的有五个人,五个大男人,只有带头那一位我是认识的,“司马大哥,你这是做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你们的膝盖和我的构造不同吗,怎么你们跪来跪去好似家常便饭一样。

司马涂压根没有想起身的意思:“洪捕头,这四个就是我派去留守凶案现场的人,人已经带过来,事情的前后缘由我也都和他们说了,让他们自己和你说说是怎么一回事吧,三秋,你口齿伶俐些,你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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