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这句话说得深得方师傅之意,一直到他提着箱子离开,脸上的笑容都没有减去过。
我看看石桌上平摊着的三件头饰,与莺歌夫人自己的那两件想比,归属于我的这一件,似乎是太华贵了一些,不知道什么场合才会用得到。
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后花园,突然变得冷场。
都不知道该谁先开口,或者说该先说些什么。
莺歌夫人笑了,笑声多少有点无奈:“方师傅在哪里遇到的你,怕是不用问,他这种经验老到的,随便猜猜都能知道,你们在做什么了。”
是,方师傅出入皇宫后院,早就明白什么事儿该看,什么事儿不该看。
不然能太平地活到这一大把年纪吗。
幸好他的出现,替我解围。
不管当时他是报着怎样的心态,我只能说,要谢谢他。
“蝶舞,你看不起姐姐是吗?”莺歌夫人微微叹一口气,搁置在桌面的双手紧握成拳,“如果我会怕你看不起我,那天就不会带你去那个地方,我要你看清那些真相,知道姐姐在做什么,又是为了什么。”
我抬起眼,直视着她。
她想同我说什么。
“我嫁进王府的时候,王爷已经有了正妃,王妃身世显赫,其祖父手握大宋半壁兵力,连当今的天子对他们一家都是礼让三分的,而花家。蝶舞,不用我说得很明白,花家不过是为赵培养棋子地地方,姐姐自小就是被训练出来,以后要帮助王爷荣登大宝的工具。我自小就很羡慕你。都说你没有我漂亮,没有我聪明。但是每每见到你手握书卷懒懒散散地在那里晒太阳时,我恨不得自己是你。变成你,成为你,我不要做花莺歌,不要做一个注定将要以色侍人的女子。”
可惜,什么都是注定好的。
不漂亮。不聪明的那个,会比又漂亮又聪明地,略微地幸福一点点。
花莺歌被当做是一份贺礼般送进清平王府,她注定只能做妾,然而,她爱上了赵,自从第一眼看到玉树临风地赵,她真心地爱上这个男子,爱得一败涂地。
因此。后来的一切。她都做得心甘情愿。
她要让这个男人实现他毕生地梦想,取代庸庸碌碌的宋徽宗。成为新一代地君王。
莺歌夫人笑得更像是在哭,她伸过手来摸我的面孔,像在摸着自己的过去,每一寸皮肤,她都不舍得放过:“都说莺歌夫人是清平王爷的宠妾,但是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在沁芳阁过夜,那些拥抱与亲吻,我都觉得如同演戏,我们两个人有时候都分不清什么是真的,什么又是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