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不行,本小姨是那种占人便宜的人吗?
更何况这便宜,只是一双破、破鞋呢?
不顾王医生的推辞,岳总把五百块钱强塞到了王医生的白大褂里,整理了下有些凌乱的衣服,脚步轻快的走了。
这姑奶奶总算走了!
吕明亮长长松了口气,虽说不会处罚王医生的说漏嘴之罪了,但还是低声训斥了她几句,这事也就揭过去了,开始商量要不要把李南方转病房,派专人二十四小时严加看管,以免岳总再发疯,那就不好了。
暂且不提吕院长那边怎么开会,紧急商议保护李南方的事,单说岳梓童。
走在住院部后面的小花园内,岳梓童满心的烦躁,抬脚踢向了一块根本不碍她事的石头——你妹的,是谁在这儿埋了个石狮子啊?
估计小脚都快踢骨裂了的岳总,疼地泪水哗哗往外淌,顺势坐在了石狮子上面,脱下鞋子,用力揉着小脚,不断的咒骂李人渣:“不要脸的臭人渣,如果不是你,本小姨能这样生气?才被气昏了头,一脚踢在这鬼东西上,把小脚都要踢残了?”
老大会,岳梓童的小脚才好了些,穿上鞋子试着走了几步。
老天垂怜,虽说走路时一瘸一拐的,但应该没有骨折。
这就是不幸中的万幸啊。
万幸的岳梓童,再也不敢乱发脾气了,拿出香烟叼一颗在嘴上,点燃后深吸一口,闭上眼,想象到青白色的烟雾在肺里翻滚的飘逸几遭后,才连同烦恼,被徐徐吐了出来。
舒服。
惬意。
香烟是个好东西啊,尽管它是害人的,却能给人一种吃山珍海味都没有的享受。
情绪彻底安静下来后,岳梓童就开始琢磨,到底是哪个不要脸的,把李人渣勾搭到那阴森之气的地方去鬼混,结果害的、害的本小姨差点把小脚踹残了。
我太善良了。
思来想去,岳梓童总结出了这个结果。
如果她不是善良的,好欺负的,而是河东狮吼的代表人物,她的未婚夫又怎么能背着她,外出与别的女人鬼混,害她差点成为望门寡?
要不要找出那个不要脸的女人,这倒是在其次。
关键是,岳梓童从这件事中,吸取到了差点脚残的教训。
以后,她再也不能任由李人渣的私生活,这样放荡了,如果她还把他当未婚夫的话。
是让他继续当本小姨的未婚夫呢,还是让他继续当本小姨的未婚夫呢?
就在岳阿姨为这个问题而纠结时,手机响了。
是贺兰小新打来的:“童童,你总算接电话了。从今天下午到现在,我至少给你打了不下八百个电话。老实交代,你现在什么地方?是不是和李人渣鬼混到酸爽不能自拔,却忘记还有一个可怜巴巴的新姐,在家里望眼欲穿的等着你们回来,给做饭?”
“扯什么呢,新姐。”
岳梓童张嘴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我现在医院呢,中心医院。”
“什么,你在医院?”
那边的贺兰小新愣了下,随即连忙追问:“童童,你哪儿不舒服?去医院,怎么不和我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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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姐妹的关心,让岳总忘记就在不久前,还暗中大骂她狐狸精的事了,只为她的关心而感觉心里暖洋洋的,低声解释道:“我没事。我来医院,是因为李人、李南方生病了,我送他过来。”
新姐我回家没看到你们后,掐指一算,也该知道李人渣生病了。
仰躺在沙发上,左手端着一杯红酒,右手拿着手机,看着搁在沙发帮上的黑丝小脚,一颤一颤的,贺兰小新心中冷笑,语气却再次惊讶的恰到好处:“啊,李南方生病了?呀,不要紧吧?什么病啊?食道癌?糖尿病?还是前列腺有问题了?”
搁在以往,听她这样诅咒小外甥后,岳梓童早就不愿意了。
但现在,她却恨不得李人渣,真得了这些病,冷笑一声:“哼哼,我倒是盼着他食道癌,最好是晚期,活不了天呢。可惜不是啊。”
“那他得了什么病?”
贺兰小新抬脚下地,坐了起来,心中默念,中风。
“中风。”
岳梓童这俩字自手机内传来后,贺兰小新想有种昂首仰天,纵声狂笑的强烈冲动,我特么简直是诸葛亮再世,你下一句要说什么,早就在本神的意料之中。
接下来,你就要与本神说,因李人渣忽然中风,看来无法陪同本神前往南疆了吧?
贺兰本神阴森森的笑了下,却是一惊一乍的语气:“什么?中风?好好的,他怎么会忽然中风了呢?这、这不科学啊。他的身体素质那么棒,当初睡、咳,骑了新姐时,可是一晚上七八次的。”
她这番话,让岳梓童听着相当别扭,却又无法反驳。
盖因人家贺兰本神说的没错,那晚在金帝会所,李南方可是睡了她好多次的,提上裤子后,不照样用两条腿走出会所,施施然的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