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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差距 (4K,粉红540、570+)(1 / 2)

 吴世成以前在乡间的时候,有黍米饭吃就很不错了,就算过年也不一定能吃一次。不过后来跟着诸素素,他就再没有吃过那些乡间粗食了。</p>

诸素素的身份虽然不高,有些贵重的衣裳料子和首饰买不到,可是在吃的东西上面,她却很有能耐。</p>

诸家平日里连下人吃的都是上好的粳米。</p>

诸素素、吴世成和尤倩娘三个人,当然吃的就是更好的胭脂米。</p>

这些米比一般的黍米贵得多,当然,吴世成并不知道。他在老家的时候,从来没有去过集市。从老家到长安,他就算去过东西市,也没有关注过市面上的价钱。后来他被诸素素救回来,待在诸家的时候,向来都是老实本份,平日里从毅亲王府回来,都是在诸家院子帮着下人搭把手,做些粗活。诸素素万事不用他操心的。</p>

吃了两三年的胭脂米,让他再转回去吃当年吃过的黍米,他觉得很不适应。</p>

刘爱巧看了刘秀才一眼,默默地低下头,拿筷子搅着碗里淡黄色的饭粒儿。</p>

刘秀才愣了一下,指着桌子上的黍米饭道:“世成啊,你要知道,这也是上好的黍米,不是一般的黍米,要八文钱一斗,一般的黍米,只要五文钱一斗。”然后咳嗽一声,“至于胭脂米,就不是我们这等人家吃得起的。我以前在米店给人做过帐房,就算最下等的胭脂米,也要一两银子一斗,如何吃得起?”</p>

大齐一两银子可换一千文钱,也就是说买一斗胭脂米的钱,可以买接近两百斗黍米。</p>

这个差距,可不是一般的差距。</p>

吴世成有些讪讪地,道:“怎会如此?我在素素家里只吃胭脂米,好像没有人说过这么贵啊……”</p>

刘爱巧撇了撇嘴,低声道:“诸郎中当然比我们家要有钱。听说她看一个病人,就收一两银子呢。一般的穷人,她睬都不睬。街坊邻居生了病,谁找她看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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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世成张了张嘴,想说素素不是这样的人。可是想到诸素素竟然把自己赶出去,跟那个不可一世的安国公跑了,又觉得格外委屈,摇摇头道:“算了。明儿我把我的俸禄都给巧儿,你们也买些好点的吃食。什么都能省,可是在吃的上面能省多少?”</p>

说完他就愣了,因为这是诸素素经常挂在嘴边的话。</p>

吴世成也低下头,猛地扒了几口黍米饭,咬着牙咽下去,噎得眼泪汪汪,忙又去夹了几筷子炒鸡块儿,吃着总觉得鸡肉太老,咬了半天,磕得牙慌,可是又不好意思吐出来,只好硬着头皮咽整的咽下去。</p>

吃了几口饭,实在吃不下,就去舀了一碗汤。</p>

看样子是老鸭汤。</p>

吴世成就道:“这鸭子的肉撕成条儿,放到胭脂米粥里,特别地香。”说着喝了一口,顺便吃了一口鸭肉。嚼了半天,真是淡出鸟来,味同嚼蜡,慢慢地咽了,放下碗,笑道:“这汤忘了放盐吧?太淡了。——我去厨房看看,给你们做点儿小菜吧。”</p>

刘秀才和刘爱巧都不知说什么好。大齐初立,盐巴甚至比胭脂米还贵,寻常人家做菜,基本上都不怎么放盐的。也就是像萧祥生和杜先诚他们这样的大盐商,还有京兆尹许家,以及那些士族门阀家里,才舍得放盐。</p>

诸素素当然一定要吃盐,她银子挣得不少,当然不在话下。</p>

刘家父女既没有银子,也没有地位,家里的盐巴也就是过年的时候才放一点点,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吴世成吃出来了。</p>

两人眼睁睁看着吴世成离开正房,往厨房那边去。</p>

刘爱巧就低声对刘秀才道:“爹,看来,诸家比我们想的还要有钱。”</p>

刘秀才点点头,对刘爱巧嘱咐道:“诸素素一个女人家,又是做郎中的,其实她挣不了多少银子。诸家能过得这么好,一定大部分都是吴世成做官得来的。”</p>

刘爱巧瞪着眼睛道:“不是都说诸素素看病人,最少要一两银子?”</p>

刘秀才嗤了一声,拿了小竹签剔牙,耷拉着眼皮道:“听他们胡诌。郎中坐馆能得多少银钱,他们以为我不知道?——真正要挣钱啊,还是要做官。”</p>

刘爱巧想起在诸家的时候,诸素素说过吴世成的俸禄并不多,而且大半是粮食和布帛,就疑惑着道:“爹,可是吴哥哥的俸禄,好像也不多吧?”至少是支撑不了一家三口顿顿胭脂米,餐餐放盐巴吧?</p>

刘秀才笑得神神秘秘,“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做官的人,都不是靠俸禄吃饭的。只要你有了个官位,那银子,就跟长了脚一样,自己跑到你口袋里来了。想当初,我若是中了举,咱们家也不是今日这个样子了。”说着,十分感慨地摇摇头。</p>

吴世成来到刘家的厨房,看着几乎空空如也的案板架子很是惊讶。他记得诸家的厨房,无论什么时候,各种食材、佐料,都是应有尽有。</p>

诸素素虽然喜欢吃,但是不会做。这个时候,就要靠吴世成大显身手了。</p>

诸素素总夸他的菜做得好,比诸家的厨娘做得还要好。不过现在看来,刘家这个灶上的婆子,实在不能跟诸家的厨娘比。</p>

吴世成叹了口气。算了,已经过去了。素素总有一天,会想起他的好,会后悔的。到时候,自己一定要好好跟素素说说,让她不要这样任性。自己就算跟巧儿成了亲,也会一直跟她住在一起,不会不管她的。不管怎么说,她是他的救命恩人,哪怕要他跟她住一辈子,他都是肯的。</p>

他有祖训,不能卖身为奴,不然卖身抵债,还诸素素的救命之恩也就罢了。</p>

仔细想想,也是他不好。那时候,素素说要嫁给他,他就该高高兴兴答应下来,特别是跟巧儿说清楚。最好两个人一起嫁给他就行了,就不会闹到如今这个地步。</p>

跟素素共侍一夫,巧儿肯定是肯的。素素凡事都要做主,肯定是大的。巧儿温柔和顺,肯定是小的……</p>

吴世成想着想着,不由翘着嘴角笑起来。</p>

想那安国公虽然好,可是安国公会给素素做饭做菜吗?会在素素出去看诊的时候,陪着她,给她背药箱吗?会在诸家没有柴禾的时候,给她劈柴禾吗?甚至会把他所有的俸禄,都交到诸素素手里吗?——当然是不会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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