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的生活总是让人羡慕的,但真正过上贵族生活,有时候好像还真挺无聊的。
就比如现在的莫凡。
亚瑟大叔给腓特烈洗完澡,就和砍树回来的拉美西斯一起维修城墙,拿破仑挎着弓箭站在城墙最高处那座残破的塔楼基座上,充当临时哨兵。
薇儿在准备晚饭,庄园只有她一个妹子,莫凡只信得过她的手艺,根本不觉得那几个糙老爷们弄的东西能吃。
腓特烈洗掉了一身的泥,倒是更像一只二哈了,现在正趴在城堡门口晒太阳。
至于路易十四,正在卖萌。
没错,亚瑟大叔让他削一些细木棍做箭矢,这货削了一上午,只削出了半根。
莫凡看着他都觉得累,这家伙每削一刀,都要凑近了眯起眼睛瞄一下看直不直。
如果觉得不够直,或者其他方面有什么不满意,就会把之前削好的部分重新削过一遍。
结果就是那木棍被他越削越细,现在最多只有筷子粗,再细一点就没法用来做箭矢了。
莫凡觉得,这货该不会是有强迫症吧?
眼看着这货瞄了一眼厚,又摇了摇头准备把前面的部分重新削一遍,莫凡终于忍不住了。
“我说……十四啊……”
“哎,少爷,叫人家干嘛鸭?”
莫凡打了个冷颤,感觉这货一副殷勤的样子,好像早就等着叫他似的。
“咳咳……我记得你说过,你以前是个裁缝?”
“对鸭,我是我们村里最好的裁缝。”
“你以前是哪个村子的来着?”
路易十四举起手里削了半截的木棍一挥,差点划到莫凡的脸:“就是河对面的鸡毛村鸭。”
“哦……你们村子的人都哪去了?”莫凡后退一步,觉得还是离这货一个安全距离比较好。
他不怕被那小木棍戳到,但怕划坏了身上这套衣服,一千多铸币呢。
“村里人都跑了鸭,可能跑去永叹镇做乞丐了吧。”
路易十四说完顿时笑了起来:“那些笨蛋,还以为做三年乞丐就能成为永叹镇的人呢,现在估计只能一直做乞丐了哈哈!”
莫凡明白他的意思,那些村民是他的属民,如果前往其他领主的领地生活,最起码要做上三年的难民,而难民其实和乞丐是一个意思。
直到三年期限后解除了与原领主的从属关系,那些人才能摆脱难民身份。
其实也不是没有其他选择,比如可以选择加入当地领主专门组建的难民军团,只要能挺过一年就能摆脱难民身份。
这就像去一个新城市生活必须要交上几年的税,才能混到当地户口差不多意思。
当然能加入军团的都是青壮年男子,老弱妇孺人家是不收的。
况且就算加入军团也未见得比做乞丐好,因为这难民军团实际上就是抵抗黑潮的炮灰,生存率极低。
莫凡想了想,说道:“这样吧,你也别削着木棍了,我看仓库里还有几套破烂的皮甲,你会修吗?”
“会鸭!!!”路易十四直接就把手里的小刀和木棍扔了:“只要是和衣服有关的,我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