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间或抬头看他一眼,不由腹诽,吃个东西都能吃出这种颠倒众生的感觉,也没谁了吧。
不看他,看烤鸽,被从中劈开的肉食鸽被串在钢签子上,烤得色泽金黄,肉香四溢。
虽然看着有些残忍,但还是忍不下馋虫作怪,她刚伸出手,他已经递了过来,还细细地把中间的骨架子掰掉,把有肉的大腿、胸脯留给她。
她对他憨憨一笑,毫不客气地拿过来,嘴上还挂着一抹艳红的辣椒沫儿,张嘴就啃。
眯眼,合齿,小脸一甩,余香满口,横流,那味道,绝了。
她十分满足,吃得一脸灿烂,小脸兴奋得染上一层胭脂,额头上微微冒出汗来。
他一边细嚼慢咽,一边凝视她。
突然就想起两个初见时一起吃“霸王餐”那次,种种情境犹在眼前:她夹了一块糖醋排骨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盘子里;她举着椅子凶巴巴地要砸他;她气呼呼地摔门而去,又急三火四地跑回来“救场”……
他忍俊不禁,问她:“晓惜,还记得那次吃霸王餐不?”
“啊?糟了!我打的欠条还在那个老板那儿,我还没还他钱呢?不行,得赶紧还人家钱!”
她愣了一秒,下一秒就炸毛了。
“不用还了。”
“为什么?”
“你是老板娘!”
“啊?”
颜晓惜惊讶地瞪圆了眼,又用上了她那神级白痴的惯性思维,“你、你是想把我卖给那个老男人?”
秦皇:“……”
她以为他默认了,顿时紧张,又虚张声势,“你敢!我宁死不屈!”
“我是那家酒店的老板。”
秦皇悠然道。
颜晓惜嘴一闭,狠狠嚼了两下鸽肉,狐疑地看着了,将信将疑,突然想起了什么,用一支钢签子指着他,“你、你跟我使诈!”
“是呀,不诈你怎么能见出你身为吃货的英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