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综合其他>正说官场秘事大全集> 第121章 清朝贪官王亶望的下场?(1)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21章 清朝贪官王亶望的下场?(1)(1 / 1)

 发生在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的甘肃省“捐监冒赈案”是乾隆年间的一件特大贪污案。它不仅作案时间长(此案最早始于乾隆三十九年初,前后长达七年之久),贪污的数额巨大,而且牵涉的官员人数也最多,几乎整个甘肃全省,从督抚封疆大吏到一般知府、知县几乎全都卷了进去。此案结案时,甘肃全省亏空八十八万八千九百两白银,亏空库粮七十四万余石。被判罪的官员就达194人,其中被处斩刑的57人(其中一人被赐“自尽”),充军发配的56人,抄家革职的35人,革职留用罚银的28人,死亡、罚银的一共17人,只有一人因检举他人有功,且认罪态度较好而减轻处罚从宽留用。在这些罪人当中,此案的始作俑者、主谋,就是王亶望。

【推荐下,咪咪阅读追书真的好用,这里下载 iiread 大家去快可以试试吧。】

王亶望(?—公元1781年),原籍山西省临汾县,其父名叫王师,曾作过江苏巡抚。王亶望青年时期曾参加乡试,中过举人;后来以此身份又捐纳资财,才换了个知县干。最初王亶望被任命为甘肃山丹知县,后来又作过皋兰知县。过了几年,王亶望被迁升为云南武定府知府。干了没几年,进京引见后,王亶望仍被派往甘肃省候缺,不久被任命为宁夏府知府。后来经过多次升迁,王亶望官至浙江布政使,并暂代浙江巡抚。此人的为官之道,就是用钱开路,行贿送礼,巴结上司,这也许就是他不断向上爬的灵丹妙药。例如,乾隆三十八年(公元1773年),乾隆皇帝巡幸天津,王亶望赶紧跑去进献“土产”,并将一个镶有珍珠的金如意呈献给皇上。可是皇上并没看上眼,拒绝接受。第二年(公元1774年),王亶望被调任甘肃布政使,一到任就参与了“捐监冒赈”的贪污勾当。所谓“捐监冒赈”,最初是陕甘总督勒尔谨以甘肃省境内地瘠人穷,又经常闹灾荒,造成粮食歉收,地方粮仓经常空虚为由,要求重新恢复过去实行的“捐监”制度,即允许一些人以捐粮(主要是豆、麦等)的方式,换取国子监监生的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然后作官;捐出的粮食一般叫做“监粮”。这种作法,最早是在清初时实施的,当时由于清军刚刚入关,全国尚未完全统一,各方面开支很大,清廷经济拮据,需要大量金钱、物质。于是从顺治六年(公元1649年)开始,允许普通百姓用粮食捐纳监生,然后参加科举考试。这种做法在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时成为定制,规定凡民间俊秀子弟捐米一千石者,就可以送到国子监读书。其所捐粮食收入国家仓库,以备赈济之用。“监粮”和常平仓所储藏的谷物是清朝前期储粮的主要手段,它除了解决当时地方上的财政困难外,更重要的作用是加强对汉人的统战工作,也就是说它为社会各个利益集团与各方面人士提供了提高身价,成为统治集团中的一员的渠道、机会,同时也扩大了清政权的统治基础,进一步加强了清政权的巩固。到了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乾隆皇帝又下旨决定实行恩减,规定凡捐谷物一百七十石者,就可以取得监生的名分,也就是说允许参加一次乡试,或者会试。乾隆三十一年(公元1766年)时,由于实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弊病”,曾一度在甘肃省停止“捐监”。这一次由于勒尔谨的再次申请,很快得到乾隆皇帝的首肯,恢复实行。最先恢复的地区是肃州和安西。王亶望到甘肃任布政使后,以辖内其他州、县仓储也还没有都充实为理由,要求在甘肃全省都实行这种办法。不久,王亶望又请示总督勒尔谨,把粮食折合成银两捐纳(规定凡捐纳白银五十五两就可以授予监生名分);并每年向朝廷虚报该地发生旱灾,与此同时还编造说以“监粮”赈灾了,然后把捐纳的银两全部私分,从总督到州县官员几乎人人有份。从此在甘肃省上下大小官员中,许多人都参与了捐监冒赈的集体贪污侵吞活动(大约在全省八十余个府、厅、州、县中,有一多半官员参与了其事)。而王亶望主持捐监,并擅改“折色”(即把“监粮折价为银子”)。同时,王亶望还与兰州知府蒋全迪、巡抚王廷赞等人沆瀣一气,将全省历年“灾赈捏开分数”(即州、县官吏捏造、谎报灾情,多报、重报分数冒账,开销银两,都一律准销),使各州县上下串通一气,将收捐改为归道、县、府经办,采取分报开销的办法,侵吞了大量赈银。而王亶望从中分得的最多,这正如他自己在供词中所说:“谁对我好些,我就让他多报一些开销……”于是下边的官员就拼命地送银子,送礼物,并为他无偿地买东西,盖房子……以此作为对王亶望的报答。这样王宜望在“捐监冒赈”中迅速暴富起来。在这种办法刚刚才实行了半年左右,王亶望就上疏朝廷说:全省已捐纳了二万五千余名“监生”,共得豆、麦八十二万石。乾隆皇帝看到这份奏报后十分惊讶,说道:“甘肃省民贫地瘠,百姓鲜有积蓄,哪里能有二万多人捐监呢?又哪里会有那么多余粮拿出来呢?如今半年就得到豆、麦八十二万石,这样年复一年日久天长,粮食就会霉烂变质,又有什么用呢?即使把粮食借给百姓,他们手头都有余粮,谁还会借粮呢?朕看不如索性把粮食留在民间,听任粮食自由流通为好。”乾隆一连发出了带有四个问号的“四不可解”,以此诘问甘肃的封疆大吏。于是,陕甘总督勒尔谨与王亶望等人商议,他们粉饰理由,用欺骗的手法给乾隆皇帝作了笼统答复。他们说到甘肃买粮的,全是外省商人,商人们把粮食运往新疆贩卖,能获取暴利……常言说得好,“天高皇帝远”,乾隆帝两眼一抹黑,怎么能搞得清、弄得明,便只好顺水推舟地说:“你们既然亲身负责这件事,就勉力所为,妥善地去做吧!”于是甘肃省的地方官,就一直连续这么干了长达七年之久,贪污款项数额巨大。例如,从乾隆三十九年(公元1774年)至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仅仅三四年期间,就累计收取银两一千余万两,记在账面上的捐监粮食为七百余万石。此外,他们胆大包天,竟把朝廷拨给甘肃省建设粮仓的白银十六万两也给侵吞私分了。这些人结成攻守同盟,抱成一团,很长时间竟无人揭发、检举,直到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事发败露为止。

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王亶望升任浙江巡抚;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他还受到皇帝奖掖。这一年正赶上王亶望母亲邓氏八十寿辰,皇帝特意加恩赏赐御书匾额,以及大缎二匹、貂皮四张。乾隆四十五年(公元1780年),乾隆皇帝第五次南巡,当其来到浙江时,由王亶望主持接待工作,负责安排皇帝一行在浙江的饮食、起居、游乐等事宜。王亶望大操大办,搞得极其隆重、奢侈,铺张浪费很大。这种做法连乾隆皇帝也看不过去了,冠冕堂皇地说道:“朕巡视地方,访问民俗,并非是为了来游玩的。如今修建了这么多亭台楼阁,点缀了这么多绚丽的灯彩,奢侈豪华至极,耗费巨大,这实在是朕不愿意看到的呀!”并告诫今后不要再这样做了。不久,王亶望的母亲因病去世,按古制他必须离职回乡守孝服丧三年。王亶望上疏请求,在治丧百日以后留在浙江海塘工程继续效力,得到乾隆皇帝允许。因为治理海塘工程,大有油水可捞,是个贪污敛财的大好机会,王亶望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轻易放过的。后来浙江巡抚李质颖进京朝见,向皇帝陈奏时,谈到了治理浙江海塘的事,同时也谈到了自己与王亶望意见不合,并告诉皇帝王亶望在治丧期间,并没有让他老婆、孩子一起回乡行丧礼,全都留在了杭州,以及王亶望似有贪污行为等。乾隆皇帝听后非常生气,下旨责备王亶望“忘亲越礼”实不应该,决定免去其官职,让他继续留在海塘工程效力。(未完待续)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