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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 谁愿为奴仆?(1 / 2)

 “他们的情况,我想几位族老都清楚。事情也很简单明了,就是这对夫妻在一起过得不好,妻子喜欢上了这个小伙子,做出了出格的事情。大唐律法,这种情况,丈夫可以休妻,但是并无取其性命的规定。”

高昭弯腰道:“王爷,这是族规。族人经过战乱,丁口减少,成家不容易,妇人既然嫁了丈夫,唐律也说夫为妻纲,就应该恪守妇道。不然,族人不宁,实在损失不起。”

高继冲笑道:“我不是纵容这对小男女的行为,这种情况在渤海郡也是不允许。不过渤海郡男女婚姻有所不同,除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夫妻之间是更加重要看男女之间的意愿,婚姻十分慎重,到了民政登记就是要履行夫妻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既然签订了婚约,那么就必须遵守。据我所知,在登州,至少在这对夫妇之间,似乎并非如此。”

跪着的女子抬头道:“王爷明鉴,当初,他就是强娶小女子。”

年纪稍大的男子恨声道:“这些年,我可曾娶妾?可曾亏待过你?你与人相好,我也认了,你还谋害我性命,如非我命大,还能有今天?”

高继冲打断了他们的争吵:“我放你们出来,并不是说你们没有罪。只是说你们罪不至死,也不应该是如此死法。但是罪依然有罪。”

那对小男女就没声音了。

高继冲叹了口气问那个丈夫道:“你真的希望他们两个就这样沉潭?”

那个丈夫想说什么。但是没有说出口,脸上的不忍的神色却清晰可见。

“登州与渤海。与东丹都有所不同。登州有妻妾,有良贱不通婚等等。这些在渤海和东丹的年轻人中几乎看不见了。年纪稍大的人中还有,但是也在减少。过去的婚姻强调礼法,礼法不可废,但是还要多出男女平等和一个两情相悦的情字。法理中不外乎情。这对夫妻之间,问题就出在当初并非两情相悦。这种事要少出。”

高继冲指了一下一旁记载的文书笑道:“这位是政务学院的学生。学的是律法。叫做施治平。我这次带他来,就是要把户婚礼修改,整理为一步民法和一步婚姻法。”

施治平站起来向众人行礼。

施治平,是施睿静的小儿子。施睿静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渤海因为鼓励人口,所以三个女儿都在渤海嫁的挺好。但是大儿子却达不到进入渤海郡的要求。按道理来说,施睿静有资格把家人全部带到渤海,但是他没有。所以施睿静的大儿子硬是留在登州,这次干脆跟着商队远赴北美去了。

而这个施治平则非常不错。自己考上了政务学院,是要接施睿静班的意思。他和施睿静很像,都是冷脸冷心。只是对权利的**没有施睿静那么强烈,他似乎只想当一个法官。

“法律上面的事情我不多说。但是一夫一妻是一定的,不准再纳妾是一定的,男女在婚姻上要平等,要两情相悦,不能强娶强聘。这是原则。我之所以要这么做,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我们的人口太少了。没有人,就受不住边疆,我希望要有更加多的家庭,而不是有的人妻妾成群,有的人一直娶不到妻子。另外一个就是我希望家庭能够和睦,对生养的子女能够尽心尽力的抚养,而不是像现在,嫡子条件好,庶子庶女就无人问津。只要我还管着我的辖区,所有的孩子都要如蒙学,在渤海和东丹我们可以做到。可是在登州和莱州,听说很多庶子庶女都没有入学,一些奴仆的子女也没有。这大家族的入学情况还不如山民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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