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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节 大事件---端平入洛1(1 / 2)

 孟之祥在临安府是苟且过日,他一个超级杀手,却整天忙于经营他的生意,购田建庄,外加泡妞。

可这正是大宋官家要他过的生活,他要是忙于军务和学习,官家反倒对他不信任。

做大宋武将确实有够悲哀,陷入了官家对他们深深的不信任,文官利用官家的不信任极力打压武将,唯有不务正业了!

对大宋而言,今年(1234年)的年号是端平一年,乃皇帝宋理宗亲政后的第二年,或许应该是第一年才对。

上年末,权臣史弥远归西,宋理宗才真正得掌政权。

公元1224年宋理宗登位为帝,继位的前十年都是在权相史弥远挟制之下,自己对政务完全不过问,自己则尊崇理学,纵情声色,直到史弥远挂掉才亲政。

所以新年伊始,宋理宗迫不及待地将皇宋的年号改为“端平”。

端,端正、端庄都是好词,还有端掉,解决的意思,至于“平”字,则有平平安安,平顺,和平,端平合在一起亦可为摆平。

宋理宗要大展宏图,摆平一切不合理的事情,让皇宋兴旺发达,万民敬仰,当然也包括了那个讨厌的北虏---蒙古!

亲政后,宋理宗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罢黜史党:史弥远死后,理宗讲究理义,饮水思源,一方面对史弥远曲加维护(毕竟理宗是史弥远所立),即不允许朝臣攻讦史弥远,同时厚待史弥远的家人,比如史蒿之就受到他的礼遇;另一方面对史弥远留下党羽绝不宽贷,罢黜了梁成大、李知孝、莫泽、袁韶等人,这些人都是史弥远的党羽。

慎择宰相:理宗纠正了宁宗朝以来权臣独相的局面,谨慎简选宰相,使这一时期的政治相对稳定。

史弥远做右丞相,乃一人独相,他之后,有郑清之为右宰相,但有乔行简、陈贵谊等为参政,不让大臣擅权,从而政治清明。

亲擢台谏:史弥远专政,台谏成为权相的控制朝政的工具。史弥远死后,理宗宣布“收倒持旁落之权,聿更大化,择特立独行之士,亲擢紧官”,把擢任台谏权攥在手中。他所立的台谏官员大多立朝正直,议论恺切。

澄清吏治:宋光宗、宋宁宗之后,吏治大坏,及至理宗亲政,更是贪浊成风,贿赂公行。理宗亲自撰制《审刑铭》、《训廉铭》等,把道德宣传与法律约束结合起来,规定官员犯赃与谋杀、故杀、放火列为同罪,贪赃移作他用者籍没其家,推行吏部考功条法,惩办了一批赃吏。

再有就是解决冗官问题,宋朝的“三冗”乃冗官、冗兵和冗费问题由来已久,其中官吏冗滥是吏治腐败的又一现象,往往六七人盯住一个候补官缺,即消耗国家财政,又影响行政效率,更造成跑官行贿。理宗对此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取消堂除陋规,堂除是权臣专政下的政治陋规,也为内降恩泽滥授美差留下了后门。理宗将堂除之阙还给吏部后,有效抑制了内降恩泽。

减少官吏权摄,所谓权摄就是不够任职资格者代理为官,官员队伍因而膨胀。理宗规定,内地如缺州县官,必须由现任官出阙。出任两任通判者其中一任必须到两广四川等偏远地区任职,确保那里官缺不再权摄。

控制取士人数,端平年的科举取士,取士约四百五十人,比起理宗宝祐以后七次科举取士每举平均约六百人来,大约少取四分之一,也应是减少冗官的措施之一。

严格升迁制度,为了抑制侥幸得官和越级提升,理宗规定:在朝的宰执、台谏、侍从以及在外的监司、帅守不得徇私荐举;未历州县官者不得入朝为郎官,已经在朝为郎官者必须补上这一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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