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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小说,最初完全是为了好玩。从初中三年级到现在,大概也十几年了,一开始在两元一本的笔记本上写,后来在买来的发黄的A3纸上写,到现在用电脑键盘,期间断断续续,写了一个长篇,几十篇短篇,大部分都被我装订成册放在老家的书箱子里了。
现在写小说,也有好玩的成分,但总有些私心,想通过写作赚钱,不用太多,能够生活即可。
我并不是有多大野心的人,写作既要天赋也要后天的勤奋,恰巧,这些我都没有。
我读的第一本小说是《倚天屠龙记》,厚厚四大本,没有封皮,残页断章,从同村的一户人家借来,吃过早饭便拿个矮凳坐在屋檐下,午饭晚饭都胡乱吃几口,直到天黑的看不清书上的字才罢,四天就看完了。
后来听说同村的一户人家有《红楼梦》,在很久以后终于鼓足勇气敲开了那户人家的门,怯生生的说出了借书的请求,只是那时候阅读水平太低,直到暑假借书,只看了上册的一半。
上了高中以后,受一些杂志的影响开始写一些短篇的校园小说,在同年级的外班女生中传阅,期间写了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写满了六本日记本,大概二十五万字,因此我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名人”。
到了大学,读书多了,开始怀疑自己的写作水平,便不好意思继续写那些矫情的文字,只是偶尔在空间和人人网上写一些不痛不痒无病呻吟的文字,依然被同学称赞,但早已没了当初的“志得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