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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2 / 2)

“皇嫂将门虎女出身,最爱的不就是塞外风光吗?”庄赐大长公主道,“她这么自在的,看着我倒是羡慕呢!”

我轻轻白了她一眼。庄赐乃叶辰朝三妹,自小身子不太好,没想到连心也不太好,竟然拿皇嫂说事儿。好歹大皇兄也是她亲兄长,想像皇嫂一样,岂不是乐得当寡妇?

太后也不喜她借题发挥成这样子,神色也淡下去。庄赐好似没有发现自己说错了话,叶辰朝的大姐庄禧暗中扯了一下庄赐衣角,让她别再讲了。

“不知塞外的风有没有把她吹黑,很该宫里配些脂膏送去给她用的。”

皇上指着我笑:“皇嫂巾帼不让须眉的好女子,你竟要给皇嫂配脂膏?”

“你不懂女人家,无论手里执枪戟还是纸笔,都是要用脂膏的。排云,你去准备些内务府新配的脂膏,一会儿皇嫂去我那儿时我再给她。”我算了算,“口脂也备着,我也不清楚华南那边气候如何。”

“你啊你,”叶辰朝眼见着我和他作对,也摇摇头笑起来,“唯妻子难养也。”

“所以皇上要励精图治,将我大齐治理得井井有条,成为锦绣之邦啊。否则您怎么养这么一大家子人呢?”我皮笑肉不笑。

“朕可不看好你的钗环脂膏,不如朕赐下一柄趁手的兵器,想必皇嫂会更喜欢。”

“好歹还是皇上呢,难道你送了兵器,我就不能送脂膏了吗?两厢并不矛盾嘛。”

“好好好,真是拿你没办法。”叶辰朝笑道,“就依梓童的。朕难道对自家人还小气不成。”

太后嗔怪道:“你们两个打擂台,还要扯上你们嫂子,真是混不吝!”然后我就蹭到太后身边撒娇去。

叶辰朝眼中似乎也有对昔年我二人唱双簧的怀恋,眼神很温柔。温柔得像要滴出水来。

寅时三刻,皇嫂才进了宫。皇兄当年追封为王,皇嫂的位份就已经抬到王妃。因此她用的是王妃的仪仗,她母亲孟夫人用的是一品诰命的仪仗。叶辰朝只在后宫略坐了片刻,就去前朝了。朝中大臣们早早就到了,

孟氏一门如今光耀极了,这姓氏将会载入史册,与大齐同寿。

“臣妇拜见太后娘娘、皇后娘娘!”

皇嫂对我盈盈下拜,丧夫的哀痛、在华南数年的光阴没有在她脸上留下什么痕迹,她看起来仍是那样充满活力的样子。却又有哪里变得不一样了,她眼里有华南的风情,有和深宫女子不一样的阅历。

我下了座位,亲自去迎她:“皇嫂可算是到了,我们都等着你呐。”

皇嫂见了我也很激动,我俩牵着手,让她坐到了我的身畔。她被我扶起来,又惊又喜地看着我的肚子道:“娘娘有喜了?是什么时候的事?”

“来,你坐着,咱们慢慢聊……”

“华南爱吃辣,我年少时也曾跟着父亲驻扎在华南,那边气候又湿又热的,热起来的时候,感觉汗水都黏在身上,风都赶不走。但是秋风又是极飒爽干脆的,冬天也不跟咱们这边儿似的会下雪。前几年又重回华南,也没有什么不习惯的地方,倒是新得的两座城池和华南大不相同!其实那两座城池已经是有点靠西边儿了,那边的人都住在江边,那边的人都住在江边,有高山急水,也有清流激湍,风景极好,但是又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险地,易守不易攻。人们建了吊脚楼居住。那吊脚楼说起来也奇怪呢!咱们这些地方是没见过的。因为那两座城之一,池水多平地少,人们只能住在江边,可怎么办呢?他们就想出主意来,用竹子深深插|进江水里,然后用竹子啊木头啊在上面垒房子,房子又靠着树,尽管歪歪扭扭的,却也有两三层高!我也曾上过吊脚楼,竟然很稳!另一座城池,动辄就是高山,森林参差,还有人住在树上。那些地方虽然农作物一年两三熟,那些人却不太会做农活。他们竟然爱种花草,吃野生的蘑菇。月圆夜时,他们就建起篝火,编起花环,载歌载舞烤蘑菇吃。”皇嫂絮絮说着这些年的经历,后宫里多的是自小就没能出闺阁一步的深宫妇人,她所见的奇事,我们都未曾见过。

尽管她曾离皇后之位一步之遥,但是经历的那些却是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好风光。我不由一时听得神往。

“那些人不通庶务,也没有文字吗?”太后奇道,“总有会说他们国家官话的人吧?”

“这两座城池于我国而言,富饶,若是种上地能一年两三熟,但是他们却不懂如何种地,在他们以前的国家里,这两个地方不产盐铁,是极穷苦之地。又因地形之故,山水隔断他们与朝廷的路,因此这两座城池虽然位于燕国边境,却并未好好打理,也不过是任其自由发展罢了,倒是给了我们可趁之机。因为穷,他们学习文字、官话的都极少极少。”

“还是无知害的……”太后感叹道。“所以咱们既然得了这两座城池,就该尽早派人过去,教化那些蛮夷才对。”

“既然都是我国子民,自然以后就不是蛮夷了。”我道,“皇嫂跟着军队一路打过去,想必也辛苦极了。会京城的路上,都顺利吗?”

“虽然说是我跟着军队一起去打仗,其实不然。我只跟着父亲在帐内看行军图,出出意见罢了。练兵等事我是不沾手的,华南那边有不少经验丰富的老将,我随着他们学了很多。再者,我抛下功夫已经许久啦,好不容易才捡起来的呢。”皇嫂笑着,她仍是一双温柔的弯弯眼,说起话来比皇兄在时少了几分任性骄傲,整个人像是被打磨过的玉石一样的温和。“回京一路都走的官道,平平整整的,驿站什么都有,如今还真有些太平盛世的雏形呢!”

我无言地握住她的手。她手背看起来还好,握上去却能清楚地感觉到虎口处有很厚的茧子,显然是未曾将功夫落下的证明。手掌上还有些划痕,似乎是受过伤,又结好痂。

不知道她在边疆过的到底是什么日子,她的性子又是报喜不报忧的;想必她看到我,也不知道我在后宫里过的什么日子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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