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锷摆弄了半个小时,没弄明白,把枪膛合上,背着枪,他走出了自己的宿舍。
“砰砰砰……”
“comein!”
利诺顿的声音传来,没错,冯锷正是去找利诺顿去了,他这个时候终于想起来了,利诺顿除了是联络官之外,还有一个枪械师的身份。
“冯,来杯咖啡?”
利诺顿正在煮咖啡,比划了一下手里的咖啡壶,问着冯锷。
“不用了,我更喜欢龙井,可惜这里没有;我还是喝白水就好。”
冯锷摇着头。
“你为什么不休息?你是铁人吗?”
利诺顿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坐在冯锷的面前问道。
“我是来请教的,我的朋友。”
冯锷取下身上的步枪,拉开枪膛,示意没有子弹。
“哦?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
一说到枪,利诺顿马上就严肃起来,放下咖啡问道。
“我刚刚试了很久,没有感觉出来这款枪比其它步枪射速更快的特点,你能教教我吗?”
冯锷一脸的求知欲,看着利诺顿。
“哦?是这个啊!我的朋友,我马上就会让你感受到它的射速有多么恐怖。”
利诺顿放下咖啡,站了起来。
“干什么?”
看着利诺顿站起来,冯锷反而有点不明白了,说就说呗,他是要干嘛?
“你们中国人不是有一句话,叫做什么说很多遍不如做一遍,我们去靶场,我演示给你看看。”
利诺顿耸耸肩,冯锷手上的这支步枪是李.恩菲尔德的NO.4型,它的前身NO.3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曾经大量装备赴欧参战的美国军队,至今在美国的民间仍有大量这种步枪,利诺顿对它可是非常熟悉。
“后端闭锁的旋转后拉式枪机,装填子弹速度比其他栓动式步枪更快是它最主要的特点,你注意看!”
靶场,利诺顿拿着冯锷刚刚手里的那支步枪,手里是两个5发桥夹,通过机匣顶部一起子弹压了进去,两个桥夹随着利诺顿的动作掉在地上。
“咔嚓!”
利诺顿麻利的动作之下,步枪的枪栓前推,步枪完成上趟。
“十发的供弹量,这是比现在M1还大的供弹量,或许也是它唯一比M1优秀的地方。”
利诺顿不知道是打趣还是什么,耸着肩说着。
“一般的射手在射击的时候,都是用手推拉枪栓,然后再用食指扣动扳机,就这样!”
“砰!”
利诺顿演示了一遍,清脆的枪声中,子弹奔向前面的靶子,可惜没有击中,子弹钻进了土里。
“可是对于优秀的射手来说,还可以这样。”
利诺顿示意冯锷注意看。
利诺顿蹲在地上,左手拖着护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拉动扳机,然后使用无名指扣动扳机。
“砰、砰、砰……”
他的动作很慢,或许是他只知道这种射击方式,又或许是他想让冯锷看的更清楚,在冯锷惊讶的眼神中,枪膛的子弹很快打空。
“哦?原来是这样!”
冯锷恍然大悟,可是他看看利诺顿的手,再看看自己的手,他发现他的手好像比利诺顿的手小一圈,他对于自己能不能有这种操作感到怀疑。
“你发现了没有,这种步枪的枪栓运动比其他的步枪少了半圈,这也是它为什么说是射速更快的原因。”
利诺顿不停的拉动枪栓,向冯锷演示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