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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没第三个办法了(1 / 2)

 曹彬带人驾着雪撬赶到格勒珠尔根的时候,脸皮已经冻成了水萝卜一样。整个人窝在雪撬前面的坐板上缩成一团,全身上下都被皮袄包裹着,只露出了两只眼睛。可即便是这两只眼睛,也差不多都僵在了那里。楚钟南等人帮他们止住雪撬之后,又是拿雪搓,又是掐人中,最后看到不行,把几个人拉到住处灌了两碗热乎乎的羊肉汤,这才缓过气儿来。

“曹老板,做生意而已,不用这么拼命吧?”

格勒珠尔根是一座土城,范围不大。原本能住上千人左右,可自从齐赛率领两千余人住进来之后,城池立即就显得窄了许多,一部分人只得自行到城外去住。楚钟南所率领的“百户”在这些蒙古部落之中形单影只,人数又最少,自然就成了首个被赶到城外的。可光住帐蓬又如何挡得住北方的阴寒?楚钟南一行虽然也有过在冬季行走于西伯利亚的经验,但每一次的宿营也都是有选择的,最差也垒起过雪墙。可如果要常久的住,自然不能等到下雪天,所以,没奈何,只好趁着冬天还没到的时候在城外起了一个四方的土围子,围墙高个三四尺,直径也就是二十丈左右,围子里面搭上帐蓬,勉强度日。而被分到城外的那些蒙古人看到他们的举动,也纷纷有样学样,在四面也都筑起了土围子。结果,大城小城,倒是相映成趣。不过,住处解决了,所有财物,包括马匹都被收走了,楚钟南等人的伙食问题又变得十分艰难。虽然也可以去打猎,可附近根本就没有多少猎物,最后,还是楚钟南用自己的望远镜跟齐赛诺延换了那一百头牛跟两百只羊之后才稍显得舒坦了些。

“嘿嘿,让百户大人见笑了。生意人嘛,身不由己啊。”

曹彬长得极为干瘦,三十多岁的人却跟六十七岁的老翁一样,有着一张干树皮样的脸,笑起来颇为难看。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在冬天最冷的时候,带着几个人驾着雪撬,穿过茫茫草原,来到了格勒珠尔根这个在十七世纪初可谓地处极北的小城。为此,楚钟南头一次对中国商人肃然起敬。虽然他在敬重这家伙的同时也极为不爽对方私卖铁器与蒙古人的行为。

“你们带来的东西我看了。差不多一千斤小麦种子,还有十个犁头,二十几把铁锹,十几柄锄头跟镰刀。这些东西,好像还不值我的价吧?”又等了一会儿,看曹彬已经缓的差不多,楚钟南便也不再客气,开始拉起了正题儿。

“百户大人,您也知道,这几年关内的粮食也紧。一千斤小麦种可不好弄啊。这还别说您要的铁锹铁镐了。出关的时候,就是带个铁锅,要是被那些边军将士查出来,少不得也是要掉脑袋的。曹某为了您这票生意,那可是豁出去了。”热汤发挥了效力,寒气外散,曹彬打了个寒颤,精神却好了许多。听到楚钟南指摘自己的货物,急忙分辩道。

“呵呵,林丹汗早就跟明廷互相声援,以抗女真。也达成了互市的协议。我可是听说,明廷还要给林丹汗每年白银千两的馈赠呢。你弄点儿商品出来难道就那么难,竟还要掉脑袋?”楚钟南一边暗暗为林丹汗的没出息摇头叹息,一边也为自己居然找出这么一条理由感到委屈。他其实并不想站在蒙古人这边儿的。可这情形实在是让人没法儿。

“百户大人您这就是有所不知了。朝廷是朝廷,可边军是边军啊。这些年,关内的事情多。边军将士根本就没什么军饷,那些大商队他们又招惹不起,不拿我们这些小商小贩的作弄,他们连年都过不好。曹某选在这个时候北上,其实也就是看在天气冷,边军将士不愿巡视,草原上也比较安全,能一路畅通无阻。”狗仗人势的东西。好好的汉人不做,居然跑来给蒙古人当走狗。也不知道你这个百户是怎么捞到手的,还敢挤兑老子。曹彬暗暗撇了撇嘴,面上却是一副哀叹的样子。但是,在看到楚钟南身边射过来那两道蓝色的眸光之后,他的表情却有些把持不住,只好把脸转到了一边,装出一副打量帐蓬里的摆设的样子。

“一千斤小麦种子其实差不多够了。只是铁器不够……”

楚钟南叹了口气。他是秋天来到格勒珠尔根后不久才认识这个曹彬的。这人当时还以为他也是关内来的,还拉着他喝了一碗酒。就只是一碗酒,凭着这碗酒,还想套出他的来历。后来他才知道,这家伙居然害怕他也是到格勒珠尔根收药材,来抢生意的。之后,曹彬知道他是一名“百户”,也人更加热情,拿出了几两银子,希望他能以百户的名义帮着收购药材。他没答应。之后,这家伙又前往格勒珠尔根不远的几个蒙古部落进货。而就在这段时间内,他知道了附近有条松花江,女真话“天河”之意。这才明白自己极有可能处在吉林,或者是黑龙江境内。之后,因为齐赛诺延不给任何物资,他自己又没有了什么财产,手下一帮人连过冬的食物都不够。只好跟大家一起商议。最后的结果就是他拿望远镜跟齐赛诺延换了一些牲畜。但之后刘德正却又嘟囔说不会放牧。虽然早不说,晚不说,非要等到东西送出去了再说的行为实在是让人难受,可他也必须承认刘德正说的对。放牧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活计,没点儿经验,三百头畜牲还要负担他们的口粮,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被祸害个干净。所以,他只好再去找那齐赛诺延,说什么自己的土围子住着难受,恳请诺延再给点儿恩惠等等肉麻的话。也可能是齐赛诺延拿着望远镜正高兴,随口应了他筑寨垦荒的要求。但是,他们每年产的粮食至少要拿出一半来交到城里。

有了地,有了牲畜,接着却又发现没有粮种,甚至连农具也没有。而蒙古部落里面也基本上没有这些东西。所以,想来想去,趁着曹彬南归的时候,他又与其商定了这桩交易。而他所交付的,正是当初送给美洛妲的那一面小镜子。——他此次回来其实还带着几面玻璃镜子,可全被林丹汗抢走了。美洛妲随身带着的那一面已经是最后的一块,堪称无价之宝。

“曹某也知道仅凭这些东西就想换到大人您手里的宝贝是有些不够。可是,一来曹某人手不够,二来这路途确实遥远,实在是带不了太多的东西。还请大人见谅。”曹彬又道。

“开春儿再给我弄些铁器来,行吗?”楚钟南又问道。

“百户大人,为了您这笔生意,曹某手头上的银钱已经全部花出去了,连房子也典当了。就算是我有意明年开春再做这笔生意,也是做不动的呀。”曹彬一副苦相,眼睛却四处乱瞄。

“一面玻璃镜子,在西方的价值是十万金币以上。曹掌柜,恐怕你就是连自己也卖了,也不值这个价钱吧?”典当了房子?光你这混蛋进一趟山收的药材卖出去也够买上几万斤粮食了,拿一千斤小麦就敢出来换玻璃镜子,还不是看准了老子这边要东西要的急?真臭奸商!楚钟南翻了翻眼皮,暗中骂道。

“要不这样,大人您要是信得过我,将那镜子交给我,我拿到关内卖个大价钱,然后,再弄一批货来交给您,到时我包您满意,如何?”曹彬笑咪咪地看着楚钟南,又道:“大人您也知道,曹某跟那

些大商家没得比。人家就算在这种局势,也照样能深入辽东去收山货,我这种人也只有到格勒珠尔根这里才能蹭点儿小生意。就算这次能跟您做成一笔大生意,我这根本还是不能丢的,除非以后不做生意了,要不还不是得来这儿。只要我来了这儿,还能逃出您的手掌心?是不是?”

“一面镜子,真要卖出了高价,够你吃喝一辈子的了,还用跑这儿来受苦?”楚钟南笑道。

“大人,您这是信不过我?”

“不是信不信得过,主要是你的东西不够,付出的太少……”楚钟南悠闲地说道。

“大人,曹某当初可没让您拿订金,大冬天,能冻死人的天气里把货给您拉了来,您现在却来这一套,是不是有点儿不讲信义啊?”这就掀底牌了?曹彬微微叹了口气,有些不悦。他其实早料到楚钟

南会来这一手了。可是,那面玻璃镜子实在是太诱人了,如果能弄到手,他这辈子都够了。赶在这么冷的天气把货拉来,其实也是生怕楚钟南在来年春天会找到其他的商人。到时候,这么一件生意黄了,他非得后悔死不可。可同样的,他也担心楚钟南会翻脸不认帐,毕竟那面玻璃镜子宝贵异常,自己就只是一个收山货的小商人,来往蒙古关内也就只能挣个小康,倾家荡产也弄不来能值那面镜子千分之一的东西。所以,想来想去,他才只弄了一千斤小麦跟几十件铁器,想以此看看楚钟南的态度。可是,同样的,他也知道,自己这么“小气”,对方肯定也不会大方。真真的左右为难。

“信义我当然看重。可是,有时候如果我自己讲了全套,别人却只讲一半儿,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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