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都市言情>姜酒里> 序章 流浪汉和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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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流浪汉和小女孩(1 / 2)

 清晨,初阳才刚刚升起。

大南半岛,位于这座繁华首都的汝矣岛公园的一处长椅上,正躺着一具“尸体”,一动不动。

大冷天的,此人浑身上下只盖了一层硬纸板和几张薄如面饼的报纸,脸上因为被报纸遮挡的缘故,故而无法看清此人的面貌。

但如此落魄寒酸的遭遇,在加上椅子底下散落一地的空酒瓶,就不难以猜测,这是一个没出息的酒鬼外加流浪汉。

不过这种场景在这个国家是司空见惯了的事情,应该说是全世界都是如此才对,所以哪怕不时的有路人经过,却谁都没有往她(他)身上看一眼,就算有,也只是一些“同类”想要捡尸的龌龊心思。

然后才会有另一些人顶多可怜又带着冷漠厌恶的轻瞥,心里默默的感慨一句:朴女士毫不作为啊!

随后便彻底无视,像是看待路边的垃圾一般,脸上隐隐带着一丝优越和愤懑,迈着高傲而轻快的步伐快步离去。

人不会浪费精力在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陌生人身上,这是一个只重效率与利益的功利利己的时代!

可矛盾的是,这个世界的美好就在于“例外”两字。

过了好一会儿,也许真成了尸体的流浪汉身边,跑来了一个小女孩,因为剧烈奔跑的缘故,她的额头上全是汗水,粘住了几缕发丝,有点婴儿肥的脸颊旁生起两股健康好看的晕红,眼神极为明亮,娇憨极了!

她一脸焦急的左顾右盼,望向流浪汉的方向时突然眼睛一亮,在公园路人惊愕担心的目光下,快步跑向了流浪汉。

因为不敢撩开报纸确认是不是心里的那个人,她只好蹲在地上,举起肉乎乎的小手,点着手指数了数地上的酒瓶。

“1、2、3、3…3后面几来着呢,啊啊啊喔!9!刚好!”皱褶脸,想了许久,直到确认了,她才开心的拍着手掌。

这才是现实该有的色彩,大冷天的如一碗滚烫美味的辣白菜汤暖入心扉!

小心翼翼的戳了戳流浪汉,但眼前的这个好像真的死去了一般,无论女孩如何触碰甚至用力的推搡,都不为所动。

女孩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如“小大人”般无奈的叹了口气。

取下可爱的背包,从里面掏出一个小巧的饭盒,打开盖子,热腾腾的饭盒上冒着热气,双手端着饭盒举到流浪汉的头上,还坏坏的鼓着腮帮子吹向流浪汉的头顶,一阵芳香四溢的饭香味扑散开来。

“咕——”

流浪汉的肚子忍不住发出了信号,随着女孩熟练的后撤,如同诈尸一样,缓缓地坐直了身体,身上的报纸和纸板随之滑落。

露出了一张精致绝伦的侧脸,朦胧清澈的双眸微微眯起,像雾里看花一样,似看非看。

许久未剪的中长发简单的扎了个丸子头,几缕刘海俏皮的顺着耳边绕起,似乎被发梢扰了下,他微微皱眉,显得清冷而慵懒,这一瞬间的风情让原本担忧厌恶的路人给看呆了。

如果不是他嘴角抿起的弧度过于尖锐,甚至有些玩世不恭,就算被人认为是女人也是理所当然的。

流浪汉稍微用点劲,推开小女孩近在咫尺的圆脸,阻止她继续向前的动作。

而原本想要阻止小女孩的人顿时停下脚步,有的人情不自禁的想要走进一些,好看得更清楚一点,但他们心碎的是,这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小姐姐”竟然残忍的戴上了一顶鸭舌帽,把那份惊艳无情的遮掩住,更把这些路人的梦狠狠地都给击碎了。

“哈几嘛!”

一位女初中生情急之下连自己的全尚道方言都喊了出来,看到那人望向自己,才立即反应过来,急忙用头发捂住自己发烫的脸,感到极为丢脸害羞的初中生连忙转身跑开,等到跑远了才想起某事,极为后悔跺了跺脚!

啊西!忘了要拍照!这是一个作为某私生饭组长最为可耻的失误!

习惯性的把帽子戴好后,阿姆抹了抹嘴边的冰渣……口水,感受着寒气,瑟瑟发抖。

目光有些呆滞无神,他昨晚失眠了整整一宿——给冷风刮的,还有饿的。

“小酒(九)欧巴,啊——张嘴!”

小女孩刚换了牙,用着口齿不清的首都语说着。

听着耳边传来的声音,那熟悉的、漏风的小糯音,阿姆下意识地张开了嘴,嚼了几口黑猪肉,满嘴留香,幸福的眯起了眼睛。

“张嘴。”

“啊——阿尼!”

“听话!”

“……”

嗯——真香,昂?好像哪里不对!

困惑地眨了眨眼,阿姆的脑袋此时还处于待机状态。

直到把饭全部吃完,阿姆整个人才暖和清醒了过来,低头看着不知道姓名的小女孩,脸色一时显得有些怪怪的。

从他来到半岛的不久后就遇到了这个小不点。

大冷天的桥底下,记得是她抢了自己的地盘,还他大爷的是头等舱!害的自己被无数道冷风吹得鼻涕直流,那真是风流涕倘!

抢了就抢了呗,还一个劲的号啕大哭,鬼哭狼嚎,银铃般的哭声,跟午夜凶铃似的,让他做了一整晚关于哥斯拉水淹山海关的噩梦!

一开始的时候看到自己还会躲的远远的,可后来不知道脑子哪根筋坏了,竟然掌握了自己的行踪轨迹,每天一大早都会来喂食,简直把他当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猫。

岂有此理!把谁当畜生呢!

“小酒欧巴,我不喜欢上学。”

小女孩不知道这个流浪汉的名字,也不敢问,只好自顾自的给他取了个动物般的昵称——小九。

每晚喝酒都只喝九瓶酒的“小九哥哥”。

她喜欢和这个人说话,虽然他不爱搭理自己,但是不会骂她,也不会吼她、更不会打她。

难过的,委屈的,无法对阿爸阿妈说的,她都能说,她把他当了树洞,能够倾诉一切的洞口。

有的人,只是初见时便什么都想与对方说。

“昨天,亲故们又骂我了,因为我不给她们娃娃玩。”小女孩撅着嘴,眼神黯淡道,“那是阿爸去外国带回来给我的,不给就欺负我,金娜英还把‘美美’的头给扭断了。”

“我明明很珍惜的,还对我说让人伤心的话。”

记得她好像与阿姆说过,她的阿爸好像是外国人。

因此小女孩的鼻子很漂亮,委屈时喜欢皱鼻,不同于一些个半岛女孩,不高不挺却有着恰如其分的巧。

如此小的年纪就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

不过好像也就因为如此——

“杂种?”

小女孩抬起头,轻轻地瞥了阿姆一眼,眼里有些湿润。

欧巴坏人!

“我也不想长这样的,但是!”小女孩缓缓地抬起脚,双手用力的抱住,埋起头“心里……心里也很难过的,因为像杂…杂,额!”

“杂种?呀,阿帕(疼)!”

小女孩一脸伤心地收回了脚,“为什么要这样!呜——”

说到这里,一股强烈的委屈感涌入心头,本就纯真透彻,没啥外壳抵御的小姑娘又忍不住放声痛哭。

阿姆抬头望着天空,阵阵出神,人一吃饱就容易放空,况且他没有安慰孩子的习惯。

熊孩子最讨厌了!

同处于蔚蓝色的星空下,却与他去过的某座钢铁般的城市相比,反而多了点沉重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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