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社会文学>恨骨爱难安> 第171章 朱小姐,兴会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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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朱小姐,兴会兴会(2 / 2)

“啊,为什么叫我一起去?那是你的客户啊,会不会不太合适?”我问。

他在那头说:“哪有什么不合适,我的客户你都可以见,毕竟你将来也是要做明氏的老板娘呢?”

“我可没这个雄心壮志。”低低地回他一句。

明烨最近又把结婚的事情提了出来,包括上次说要见他的父母,我不知道是因为揭露朱谨音的身份让他有什么想法,还是他前一段时间只是想顺应我忍住了。

虽然现在说起来,不像从前逼的那么近,但是给我的压力却不小,当然最主要的是我现在也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了。

肚子里有一个生命,过了四五个月就会慢慢显怀,到那个时候如果明烨问起来,我是怎么也瞒不住的。

中午之前我已经换好衣服,上了淡妆,然后给明烨打电话。

他见到我时,有点惊讶说:“怎么今天穿的这么朴素,连高跟鞋都省了?”

我看了一下自己的装束,故意问他:“是不是这样丢你的人了?”

明烨笑着摇头说:“那倒没有,只是自从成立这个小公司后,你每次都把自己打扮的像现世武则天一样,突然一下子换了这个样子,倒让我有点奇怪。”

“不奇怪吧,我最近一直都是这样,是你自己没注意到。”

明烨偏头看着我笑:“注意到了,自从你从老家回来后,就好像变了着装风格,只是我没想到今天有饭局你也这样,所以才问的,事实上我最初见到你的样子,包括之前你在明氏工作的时候,也一样是朴素的。”

我差不多快忘了自己以前是什么样子的,每一天都赶着往前,很少回过头去看过去的样子,现在被明烨这么提起,不由的竟然想到了那个时候跟高志新在一起时的日子。

我差不多从来都不穿高跟鞋的,衣服也是特别普通,几乎跟现在的家妇差不多,就是后来换成了朱谨音的身份,去了明烨的家里,最初因为有病也一样穿着随意。

正如他所说,我是从这个小公司开始的时候才开始变化,或者要面对的人不同了,也或者做了这份事,心态变了,总之不知不觉就喜欢在脸上涂更多的颜色,不会轻易让人看到自己的真面目,然后服装更是根据各色场合变化,这一点明烨与何非然也是最大的助力,几乎是每次跟着他们两人出门,都会特意为我安排服装,还要请专门的造型师来给我做应景的妆。

我们到了宁城最大的五星级饭店时,门口早就站着两个人在迎明烨。

一看这架势,我就知道是对方求着他的,不然哪有客户先到,而他后来的,毕竟客户又名叫上帝呢。

明烨倒是不卑不亢,跟对方握了手后,就把我介绍过去。

他是这么说我的:“这位是我未来的太太,朱谨音小姐。”

那两个人脸上立刻就堆着如花一样的笑,我也及时伸出手去跟他们握了一下,几人簇拥着往饭店里面走。

正主也已经到了,在饭店若大的包厢里,里面真的相当奢华。

屋子中央是一张大圆桌子,周边放着沙发和茶几,甚至还有电视和电脑可用。

两男两女看到我们四个进去,立刻起来跟明烨握手,然后递了眼色给跟进来的那两个人。

那两个人很快就退了出去,而明烨也为我拉开了椅子。

他对我的介绍与那两个人一样,所以当他们听到这话以后,几乎是立刻又站了起来,放在身边女人身上的手也拿开了,然后很郑重地向我伸出手说:“朱小姐,兴会兴会。”

看过,男人其实很现实的,他们知道对什么样的女人,要用什么样的态度,既是明烨是他们想要求助的人,但如果我的身份只是一个女伴,他们就不会这么客气。

他们身边的两个女人虽然还是带着笑脸,但是很明显又有些不屑和羡慕,轻轻扫了一眼我,然后又拿眼去看明烨。

明烨没有多看他们一眼,只跟那两个男人说话。

我做为陪客,项目也不是我那边的,所以只默默坐在明烨身边。

饭过三巡,他们终于说到了正题,我也才知道这两个男人竟然不是宁城的,他们跟明氏虽有生意来往,但是信用却不佳,交货付款是合同里写明的,可是他们仍然每次往后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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