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死丫头,不知道又闯什么祸了,不会是又发生什么暴力行为了吧,一个月前,已经去警察局领过一次她了。
赶到警察局的时候,见一围警官正在围着她聊天,甚至还有人拿出手机来拍照,见他们有说有笑的,我不由有些纳闷。
“明俊哥。”娜可见我我,立即站起来,有人让开,她上前把我拉过来,向大家介绍道:“他就是我的明俊哥,有什么问题你们问她好了,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请问发生什么事了?我是她的监护人。”我有点紧张地看着这些戴帽子的人。
“你好,是这样子的,我们想把她的英勇事迹刊登在报纸上,她,这位娜可小姐告诉我们,她还未满18岁,不能随便答应我们,得得到她哥哥的允许才可以,所以我们就给你打电话了。”
“英勇事迹?”我听得稀里糊涂,不过很快也就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原来娜可拿了钱出来逛街,正好遇到几个小混混在一家店里公然抢劫,见了这样的情景,娜可立即热血沸腾起来,当场就动手,也没注意到警车已经赶到,直接就冲了上去,当着这些警察的面,三下五除二非常利索地解决了这三个家伙。警察们亲眼目睹了她的英勇行为,尤其还是半成熟的少女,飒爽英姿,又正好赶上打击暴力月,于是就动了把她的英勇事迹刊登在报纸上的想法。
我听完了整个故事,回头看向娜可,她也在看着我,目光里充满了渴望,非常希望我答应下来。
“你是怎么想的?”我问娜可。
“我”她妮妞不说,但目光里的表情已经再明显不过,如果拒绝了,不知道她会发什么鬼脾气,何况是当着这些人的面,一定会恨死我的,我只好点头同意。
在回来的路上,娜可兴奋得不得了,想自己马上就会成为新闻人物了,而且据说还会刊登上一张照片,心里美滋滋的,一路上在跟我详细描述着当时打斗的场景。
“这次就算了,下次不再要发生这样的事情了,这种事情,交给警察去做就可以了。”我们样告诉她。
“为什么?”娜可感到不解,我不是分明允许刊登她的英勇事迹了吗,那也就意味着对她的行为表示赞赏和鼓励,可是现在怎么又说这样的话?
我道:“第一,这是一人法制社会,不提倡个人主义,第二,你的行为会招来仇恨,你认为他们会没有同党吗,如果找你报复怎么办?”
“我才不怕呢,反正又打不过我,何况还在姐姐在,她现在可是天下无敌了。”娜可表现地不屑一顾。
本来我倒不打算就此事做过多的说明,不过见她这样的态度,我感觉很有必要给她说上一说,让她明白我的良苦用心。
回到书吧的时候,我打开门,让她进去。
“怎么,不是要回家了吗?”她看着我,只等着上车了。
“不着急,我们好好谈谈,你必须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不可取才可以。”我说着进去,打开灯,在一个位置上坐下来,指着对面,也让她坐下,她很不情愿地坐下来。
然后给她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到她听到不耐烦。
在回去的路上,她因不高兴而拒绝搭理我,仍旧沉浸在自己的兴奋中。
这种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麻烦第二天就到了,比想像中的还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