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什么名字?”
“孙克咸。”
“认识字吗?”
“认识。”
“哦。”招兵的那名羽林卫惊讶的抬头向孙克咸看去,他已经为数百名要报名参加羽林卫的人填过表了,当问到第二个问题时,所有人都老实的回答不认识,孙克咸还是第一次回答识字之人。
虽然羽林卫五两银子一月是前所未有的高薪,可是大明军士数百年待遇低下也是事实,真正吸引过来报名参军的多半还是原先的军户,或者是贫苦无地的农民,孙克咸一身长衫,腰悬长剑,明显与先前报名的那些穷苦汉子不同,那名羽林卫更觉意外,将笔交到孙克咸手上:“你写几个字试试。”
孙克咸接过毛笔,随手在自己名字下写上字武功三字,孙克咸的字刚劲有利,又不失圆润,比起羽林卫所写的字漂亮多了。
看着自己的字,孙克咸心中那种刺痛的感觉又升了起来,他习得一身兵法武艺,这次到京城本来就是要为朝庭效力,还特意给自己取字名为武功,建功立业的心思暴露无疑,可是在看到葛嫩娘后,他觉得如果和这样的女子共渡一生才是他的追求,将建功立业的心思也抛到了脑后,可是昨天自己提出要带她走时,却遭到了当头捧喝。
看到孙克咸所写的字,那名羽林卫顿时肃然起敬,此人腰别长剑,书法俊秀,而且除了名字还有字,这样的人能投军,肯定会受重用,他连忙找来一名同伴暂时顶替自己,向孙克咸一抱拳:“武功兄,你跟我来,我带你去见我们将军。”
现在的羽林卫在参将阎应元下有三名游击将军,分别是游击王公略,游击汪万年、游击陆正先。那名羽林卫带孙克咸所见之人正是羽林卫游击将军之一王公略,王公略武举出身,对于皇帝要在军中多招识字之人多少有点不以为然,打仗靠的是武艺,识不识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皇帝的交待的事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凡是有识字之人报名参军,都要由三名游击将军亲自安排,只要不残废,身体没有明显的缺限,都可招入军中,如果身体实在太差,也可以安排到后勤部门。
就这样的要求,三天来,羽林卫从数万报名者中只挑出了二十多人,听到又有一名识字之人带来,王公略倒是来了兴趣,打量了一下孙克咸,见孙克咸不但佩着长剑,而且身材也象原先那二十多人瘦弱,满意的点了点头:“好小子,会武吧,这把剑不会是银样腊枪头?”
孙克咸虽然要投军,但他出身将门,总兵,参将见过的也不少,对于一个游击将军自然没有什么畏惧心里,沉声回道:“禀将军,卑职的剑是杀人之剑。”
“杀人之剑,好,既然如此,那就接招吧,只要能挡住三招,我就承认你的剑是杀人之剑,否则就是一把银样腊枪头,小子,敢不敢赌?”
孙克咸皱了一下眉头,开始思考起来自己放着世袭的武职不去继承,跑到这里来参军是不是一个错误,若是分到这样的莽撞上司,实在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