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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 聪明的信使(1 / 2)

 二零二 聪明的信使

来自西班牙的皮革商人迪亚戈.卡特罗斯.曼多萨有些紧张的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他不知道海南岛上这群被称为“短毛”的武装华人会如何对待自己。这些华人虽然也是黄皮肤黑眼睛,却明显和他们在大陆上的那些明国同胞不太一样,迪亚戈说不出这种差别具体在何处,但自从进入这港口以后,他时时刻刻都有这种感觉。

不过有一点很肯定——对方非常精明,不容易欺骗。迪亚戈到现在也忘不了当对面那个短发华人官员听他一本正经说自己是代表荷兰来递交国书时,眼中所立即表露出的讥笑神色。和大陆上那些明帝国官员毫无理由的狂妄自大不同,这名官员显然看破了他的伪装,那表情就跟看一个自以为是的傻瓜一样。

接下来他们的回应果然也证明了这一点,迪亚戈发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这些“短毛”对于欧洲的了解远非其它地方华人可比。在发现自己冒充外交使者的行为纯属作茧自缚后,迪亚戈连忙放弃了拉虎皮做大旗的想法,老老实实承认自己不过是个送信的,虽然依旧不被允许下船,却总算让对方收下了他的信件。

可还没等他感到庆幸,身穿绿色军装,挎着精良火枪的短毛士兵又一次出现,很是粗暴的将他拖下船,然后就直接丢进了这间小黑屋……除了一根细蜡烛外没有任何其他光源,没有水喝,连张座椅都没有。整整一个多小时,无论他怎样喊叫,哀求,咒骂或者威胁,都没有人来理睬。而这个皮革商本来心里就有鬼,于是很自然的,他开始猜测……猜测短毛会怎样对付他。

和同时期所有敢于前来神秘东方冒险发财的西洋商人一样,迪亚戈.卡特罗斯.曼多萨是一个胆大包天,而且头脑精明的家伙,此外他还有着旁人难以企及的优势——极好的心理素质。他曾经在香料群岛上的某个原始部落中,一边看着眼前大锅里煮得上下翻滚的一颗人头,一边面不改色的和食人族酋长谈笑风生,最终用很廉价的玻璃珠换到了一批珍贵毛皮。

所以当大员岛总督需要找.一名使者,去向南海某岛上一群胆大妄为的华人武装递送最后通牒时,迪亚戈站了出来——别人都不敢去,因为总督阁下的那封文书与其说是外交信件,还不如说是宣战布告。把这种东西送到人家手里,身为使者十有是要倒霉的。

但迪亚戈却主动接下了这项任.务,因为汉斯总督许诺:可以颁布给送信商人某条重要航线上,整整一年的鹿皮专卖特权。迪亚戈希望能得到这项奖赏,那样他就能达成一直以来的夙愿——拥有一条属于自己的商船。

至于那封可能带来烦的.书信……他觉得凭着自己的头脑,应该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他也确实施行了自己的策略,不过现在看来,好像没能成功。

……那些短毛会如何处置自己?他们看起来不象是野.蛮人,但自己所作的事情,即使按照文明社会的规则来看好像也不太容易脱身。别的不说,光是冒充政府官员一条,就足够把他送进苦役营,永远不见天日——十七世纪西班牙王国的律法可并不宽松。

随着迪亚戈在小黑屋里转圈越来越频繁,他想得.也越来越多,整个人也越来越紧张……不过可怜的西班牙皮革商并不知道,在这间小黑屋的某处隐蔽角落里,开有一个小小观察孔。隔壁一间屋子里,赵立德和庞雨正静静站在那儿,正通过一面反射镜子轮流观察着他的动作。迪亚戈在里面关了一个多小时,他们也在这里看了一个多小时。

“你确定这种方法真有用?”

庞雨对这类手法没什么经验,但阿德却是过来.人,很有把握的样子:

“放心,这类所谓.聪明人脑子都转得快。而越是头脑灵活的人,遇到不能掌握的局面时,就越容易胡思乱想……这家伙看起来不象是傻蛋,所以我们不用采取什么手段,光是这片黑暗与前途未卜的恐惧感,就足以摧毁他的意志……待他自行崩溃后再去问话,会简单许多。”

阿德想得倒不错,可他忘了一点——对于那些有坚定信仰,或是神经特别粗大的家伙,这种心理暗示法也会失效。而和现代社会的犯罪分子相比,这个年代的西洋人有一项特殊优势:他们都信教,也就是说,他们很容易进行自我麻醉。

“全能的主啊,请原谅我的贪婪和自大……愿上帝保佑……”

当听到从里面穿来祈祷的声音时,阿德忍不住低声咒骂了一句——虽然听不懂西班牙语,但从语气很容易就能判断出,此人的心情正在渐渐平复,他失算了。

迪亚戈其实并非一个虔诚的教徒,不过这一次,他却发现自己的祈祷相当灵验——还没等他念完一遍祈祷词呢,小黑屋的门就打开了。门口华人哨兵喝令他出来的声音虽然还是很粗暴,但听在迪亚戈耳中却无异于天籁。

“谢天谢地,哪怕接下来是审判,也总比这样不明不白关着好……”

抱着这样的想法,皮革投机商发现自己被带进了一间比较“正常”的屋子——这里总算有桌椅板凳。但是卫兵只允许他坐在一条单独板凳上,面对一套长桌椅,明显是摆出了审判的架势。

片刻之后,两名短发华人官员走入房间,旁边跟着一名翻译。对方倒还挺客气的,先示意卫兵给他倒了一杯水润润喉咙,然后才开始提问:

“tiago cardoso mendes?这个名字更像葡萄牙人啊,你究竟是哪国人?”

对方的第一个问题就让迪亚戈极其吃惊——他以前所见到的华人官员总是把所有白人看作一伙,从来都不知道,也不屑于去了解有关欧洲诸国的情况。对于冗长而拗口的洋名更是难以接受。而眼前这两个人在念他名字的时候非常自然熟练,包括重音和卷舌音都准确无误,如果不是亲眼看到对方是黄皮肤黑眼睛,而且他们说的其它语言也是中文,他几乎要以为是自己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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