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玄幻魔法>超级魔法学徒> 第一二五章 信春哥,得永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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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五章 信春哥,得永生(三)(2 / 2)

这正是齐格飞得意的地方,一个成功的明星,必然要有一个响亮的称号。

像一代武术强人,假如不叫兰特·法雷尔,或勒布朗·詹姆斯,而叫什么牛耕田,马种地之类的名字,那他们还能有高人气吗?早被人忘到历史的垃圾堆里去了。

那些著名大法师要是不叫爱因斯坦,牛顿,叫什么皮皮鲁,舒克贝塔,一听就知道不是什么强大的角色,对他们存有敬畏之心的人起码要减少一半。

至于军事家,莱因哈特这样的帅气的名字还勉强凑合,你要是不幸叫傻大木,那一定是被别人打的找不着北的跑龙套角色了。

甚至,齐格飞如果不叫齐格飞,叫骑个肺,效果会怎样?恐怕读者会更少了吧?

齐格飞叫安维娅化名为春哥,是他反复琢磨想出来的一个绝妙名字。

春,意味着朝气,意味着美丽,一个春字带给人们无尽的遐想。有句著名的诗“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就是赞颂春天的。第一个字起名为春,第一时间就给很多人带来美好的感觉。

至于第二个字取名为哥,那就更妙了。哥字,突出了此人的帅气,那是一种中性的帅,是超越了一般女性气质的,偏向男性的气质,是强壮的,是有力的,暗示了此人是能像大哥哥一样保护其他柔弱的女性的。

春哥,连在一起,就是既美丽,又坚强,超脱俗流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只要加以适当的宣传,立刻就能吸引广大少男少女的注意。

而且这名字还有一点好处。不知道的人一听就会奇怪,为什么好好的一个女人被称为“哥”呢。人都是好奇的,他们一好奇就回去打听,一打听就把春哥的名声传的更远。

这就是齐格飞运用心理学原理,精心设计的名字。

在西塞特雇佣的枪手推波助澜下,他成功了。

一时之间,春哥的名头真像春风一样刮过了许特拉斯堡的大街小巷。

后援会,支持会,粉丝团,各种奇奇怪怪的团体像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他们的目的无一例外的是给春哥拉票。

街上站满了少年男女,逮到人就喊:“大叔大妈,请你们给可爱的春春投一票!”

在这样强劲的支持下,安维娅的票数急速上升。只是半天功夫,她已经追上了莲花姐姐,将其他选手远远的抛在了后面。

那些支持她的团体还自发编写了许多口号,念起来琅琅上口,比如“信春哥,得永生”,“信春哥,原地复活”之类的,到处流传,进一步推动了她的人气。

莲花姐姐当然不甘示弱,她把她的腰从s型扭成n型,又扭成g型,整个人都变了形,拼了命的和春哥抗衡。

莲花姐姐大战春哥!

帝都之花的比赛从来没有这么激烈过。

莲花姐姐后面也不是没有人,据达达的情报,她后面的支持者就是威廉公爵。威廉公爵自然不会眼看手下失败,也找了一帮人对安维娅大肆攻击。

他们一会说春哥做票,一会说春哥言词里对莲花姐姐不敬,故意辱骂别的参赛选手。更令人愤怒的,有人造谣,说春哥根本就是个男人,不知道吃了什么魔法药剂,装扮成女人参赛。

这种谣言对一部分人起了影响,因为安维娅显然不能在大庭广众面前证明自己的清白,只能默认谣言流传。

还好一帮忠实支持者坚定的为安维娅辟谣,同时大力拉动新的群众去投安维娅的票。

这天下午,安维娅和莲花姐姐的票交替领先,斗得难解难分。

市民们的热情被充分的调动起来,投票率大大超过以往的任何一届比赛。

三千票,五千票,七千票,两位选手的票数达到了一个恐怖的数字。

“这下我们是彻底完蛋了。”看着自己的一千多票,傅拉丧失了希望。她再也没法和前两名的选手比了,一点希望都没了。

她不明白这些人的审美观,安维娅本来的样子虽没有她傅拉美,但在人类里也算是出众的了,结果被那肥婆莲花姐姐拉下了几百票。而她换了身恶心的中性装扮,竟然一举反超了对手,现在还占着几十票的微弱优势。

听着周围一声声的“信春哥,得永生”和“莲花姐姐是最漂亮的”,她不禁想:我是不是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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