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都市言情>朱砂痣> 第10章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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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孩子(1 / 2)

 小孩子最知道好歹。

她的身边,谁有钱,谁有地位,谁说话有分量,小孩子心里其实完全知道。

比如六岁的凛凛,她完全晓得自己的幸福生活,都来自于许振声。所以她对许振声,几乎有种特别的崇拜。这种崇拜是人骨子里的天性,并且会演化成一种爱意。她爱许叔叔。

妈妈也爱许叔叔。

妈妈见了许叔叔,柔情似水,顿时就由一个丧了偶、拖儿带女的可怜寡妇,变成了一个娇羞幸福的小女人。不但眼睛在笑,连脸蛋儿都在发光。她把自己打扮的美丽动人,让许叔叔高兴。她对许叔叔关心照顾,无微不至。凛凛小的时候不懂,许叔叔为什么又给她拿钱,又供她读书,直到她九岁那年,偶尔在家里的垃圾桶看到两只用过的、带点血渍的避孕套。

她隐隐懂得了什么。

多年来,凛凛一直盼着许叔叔和妈妈结婚。她想让许叔叔成为自己真正的爸爸,但一直未能如愿。凛凛大约知道,许叔叔有家庭。他有一个老婆,还有个儿子,所以不能娶凛凛的妈妈。但可能是凛凛从小就认识他了。凛凛早就接受了许叔叔,所以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她觉得许叔叔爱她、爱妈妈,那个她不知道名字的女人,才是多余的人。她要想尽一切办法把许叔叔挽留在身边。事实上,这些年,他们的感情确实不减反增。凛凛心理上,已经觉得跟许叔叔是一家人了。

可是随着青春期的到来,凛凛的信念,也渐渐开始动摇。

直到她遇见许途。

凛凛第一次知道许途,是因为一张照片。

那照片夹在许振声的钱包里。

有一天许振声过来,六岁的凛凛习惯性趴在他怀里,翻弄他衣兜,掏出钱包,就看到这张照片。

一个小男孩,眉清目秀,唇红齿白,非常漂亮。跟凛凛差不多大。穿着白色的翻领短袖,齐膝盖的小短裤,坐在一片草地上,张嘴大笑。他有点兔牙,笑起来非常可爱。

凛凛瞬间被照片上的男孩吸引了。

“叔叔,这是谁?”

许振声笑着说:“这是许途。”

凛凛问:“他是叔叔的儿子吗?他几岁了呀?”

许振声说:“他比你大半岁。”

凛凛说:“那我应该叫他哥哥,对不对?”

六岁的小孩,单纯极了。许振声听到这个问话,笑着点头说:“对,应该叫哥哥。”

有好几年时间,凛凛老盼着能见到许途。

她爱许叔叔,对许叔叔的儿子天然有好感,觉得算半个家人。她心里认定这位素未谋面的小哥哥会跟许叔叔一样好。要是他能成为自己真正的哥哥就好了,她就能够多个哥哥,多个伙伴。她简直期待的不得了。

她日思夜想,随时把许途挂在嘴边上。

“妈妈,我什么时候能见到许途啊?”

她三两天就问一次。

周莺总是笑着说:“以后有机会就会见到了。”

妈妈老说有机会,但机会从来不知道在哪。凛凛新买的玩具,总舍不得玩,怕玩旧了。她想等许途来了,跟他一起玩。

但许途始终不来。

她又问许振声:

“叔叔,你什么时候带许途来跟我一起玩呀?”

凛凛说:“我可以给他弹我的电子琴。还有我的乐高。”

许振声总是笑说:“许途他在上学呢。”

“许途去他外婆家了。”

“他去夏令营了。”

凛凛总是信以为真。盼着许途什么时候放假,从外婆家回来,或者从夏令营出来。

但许途是个忙人,他永远没有空。

凛凛有点失望,心想:可能他真的学习很忙吧。

大概到了十几岁,凛凛才渐渐意识到,她永远也不会见到许途。不管他放不放假,去不去外婆家和夏令营,她都不可能见到他的。

她说不清是什么原因,但她有这种直觉,其实许叔叔并没有真的想介绍许途给她认识。他只是不好直说,所以总找借口推脱。凛凛脸皮薄,以为自己要求过分,于是便不敢再提。

凛凛十岁那年,他们再次搬家。

这次,是买了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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