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小看年限问题,这次之后2005劳资纠纷的重点就在于年限,资方企图把最长合同年限改为四年,遭到忍无可忍的球员工会强烈抵制,如果不是有98-99年这次罢工的惨痛教训,差点又酿成惨剧。
对百分之九十一上的球员,都无法保证自己的大部分职业生涯都能有稳定的发挥,所以希望合同年限能长一些,让自己即使在状态低迷时也能有保障,(当初皮蓬就是这么想的),作为反方,球队方当然希望合同期限能尽量短,虽然有失去中意球员的风险,但如果有短合同的刺激和每年更充裕的自由球员,那点风险不算什么。
三十支球队分别有一个投票器,可以即时做出选择,每一个选择出现,大屏幕上相应选项旁的数字就会增加,一目了然,不会出现任何作弊的可能和争议。
斯图.杰克逊扫了一遍下面将近一百名正在低声讨论的球队代表,又抬头看了看格拉尼克和他身后的大屏幕,感叹着对大卫.斯特恩说,
“我还记得上一次我们进行这样投票时候的场景,每张桌子都是散发的卡片,一个条款一张,鲁斯在上面不断地讲解,我们还要在下面跑来跑去地收和发,最后还差点出意外,把不同条款的卡片混在一起,现在可方便了!”
斯特恩点点头,没有回答,出神地看着大屏幕,但心思细密的杰克逊很快发现大老板眼睛虽然看着上面。但瞳孔发散,毫无焦点,就知道他在考虑问题,低头想了想好像自己没什么做的不对了,等了几分钟,见斯特恩还是这样,不由小声地问,
“有什么不对吗?”
“啊?噢!”斯特恩这才醒悟过来,说了声抱歉后悠悠地说,“这次投票本来就没有什么悬念。唯一有争议地不过第二条而已。我是在想谈判的问题。”
杰克逊噢一声,没有多问,虽然他现在已经是联盟副总裁。但斯特恩的想法一向琢磨不定,见他没有多说的意思,也就识趣没有多问,心里暗想,“第二条。关于拉里.伯德条款的?”
第一款的投票结果已经出来,按照投票规则,Yes.Or.NO的是非选择三十支球队需要二十五支以上的球队表示赞成。如果没有二十五支以上球队同时同意某个选择的话,就暂时搁置再议。也就是下来大家再集体讨论,总结出新的意见后再投票;多项选择就单纯是多地为胜。同时有一个“都不同意”地选择,如果最后这个选择的票数居多。同意搁置再议。
最后通过的条款是续约最长时间为七年,新签入球员最长为六年。
这还比较简单。事先基本上都达成了共识。虽然说对资方越短越好。但大家心里都明白。饭要一口一口地吃。原先新秀合同都有12年地。现在砍了一半。已经可以接受。